第三十二章 戏耍

重回1986小山村 文琳 2337 字 3个月前

在公猪不断低鸣中,高晓明静静守护直到它生命气息断绝,血液停止流动,才小心爬入坑中尝试将野猪扛起来。

高晓明掂量了一下那只野猪的重量,大致推测约莫不到两百斤,应该是差不多一百五十到一百六十斤的样子,也算是相当大的猎物了!

他肩抗野猪,在确认了方向之后开始沿着山路下坡。

这时,天色已逐渐暗沉。

尽管高晓明体质优良,速度很快,可是肩上负着重达数百磅的野猪,他的行动终究不能称得上轻盈如燕。

夜晚有它的好处,当他在黑暗中下山时得以避开众人的目光。

刚回到细奶奶家门口,屋内传来动静,高壮听到后便匆匆出来察看情况。

发现来人果然是高晓明时,他眼睛闪闪发光地迎上前去。"晓明哥,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猪啊,真是太牛了!”

“奶奶,把灯带到院子来。”高壮朝房子喊道,细奶奶正在等候他们的归来,迅速拉出电线,并使用竹杆固定在户外以照亮。

现在的灯并不是固定位置的,一条电线可以随意摆放在任何需要照亮的地方,更加方便。

看着那头野猪,细奶奶惊喜地道:“天哪,真的打到了!这猪起码重上百来斤,晓明,怎么办,要烧开水刮掉毛皮吗?”

她眼神里满是对高晓明的期待,仿佛只需点点头,她便准备好进厨房煮水。

然而高晓明否决了,“不用刮,野猪肉质粗糙,皮厚也没什么味道。

我会直接剥皮。”

由于没有准备热水和剃毛工具,高晓明决定直接剥皮。

对于一个没有专门宰猪器具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件易事。

“壮壮,把那个老木门拿来。”他对高壮下令,早就预想着 野猪,这块老旧门板已经被他细心清洗过,如今能派上用场。

听到命令,高壮一脸的兴奋,如同猎物是他自己斩获的一般。

看见高晓明想要立刻动手,细奶奶突然想起来,“等等,晓明,你还是先吃饭吧。

我在大锅里给你留了热菜热饭呢。”

此时高晓明确实感到肚子咕咕叫,而且野猪既然都已经带回了家,也不急于一时处理。

于是他朝着厨房走,却被高壮叫住,后者满脸笑意。"晓明哥,把那把小刀借我,我会帮你把皮给剥掉。”

听言,高晓明皱眉打量了高壮一下,显然对他能否胜任持怀疑态度。

高壮昂首站直,坚定地表示:“绝对没问题!”

自从见识过高晓明从县城带回来的小刀之后,高壮就很想知道其锋利程度,只是之前一直没机会尝试。

现在,他终于抓住了这个机会,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小刀的威力。

带着一半的疑惑,一半的信任,高晓明把小刀交给了高壮,并不忘叮咛一句:“它可是很锋利的,你一定要小心点儿。”听到这,高壮脸上洋溢出了无法抑制的喜悦。

高壮满脸笑容,拿起小刀便寻找下手的部位。

他选择从受伤的颈部开始割切,小刀确实在轻轻一下下之间切割开皮肉,展现出不俗的效果。

男人们总是对利器情有独钟,更何况近期阅读了大量的武侠小说,高壮对这样的工具玩味得不亦乐乎。

看着这一切,细奶奶难免会担忧地在一旁说:“小心些,慢慢来别急躁!”

高壮厌烦她的噪音,咕哝着对祖母说:“奶奶,你别来打扰我了!去烧一壶开水,稍后还得清洗猪肠猪肚。”面对孙子的嫌弃,奶奶丝毫不生气。

在她心里,孙子是唯一的宝贝,纵然有些话听着不悦,但她仍笑意盈盈地走向厨房,预备煮一大壶热水用来处理食材。

猪肠猪肚的肮脏需热水才能冲洗洁净,这样才能保证烹饪的食物更健康。

高晓明坐在小凳上,大快朵颐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正忙碌的高壮。

尽管他的剥离方法不那么熟练快捷,可得益于他的锐利刀具,少许皮肤已经剥离开来。

野生猪比家养的猪油脂少,脱去皮后只留一层薄薄白脂,其余多为瘦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