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猎杀野猪的方法

重回1986小山村 文琳 2316 字 3个月前

不过几分钟,一碗满满的食物就消失在他的筷子间。

搁下餐具,高晓明从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递给正在忙碌的高壮。

对于高晓明突如其来的请求,高壮虽有些失落未尽兴的心情,但仍接过 应了一声,心中不满但无可奈何。

今日新磨的砍骨刀确有锋芒,但在手上握紧时,那种江湖侠士般豪迈之感与平日持日常菜刀的亲切感迥异。

而在高晓明手中,它却仿佛焕发出不同寻常的灵动,他一刀划过,顺畅地剥开皮与肉,刀与动作融为一体。

灯火照耀下的庭院中,高晓明与高壮各自忙着活儿,他们背后的光影交错移动,忙碌且活泼。

不一会儿,野猪皮的大半部分都被除去,最后一刀划出,他们一起抬起那块剔下的猪皮。

高晓明提议:"高壮,帮一下,我们把这只野猪移到门板上。”

回应一声,高壮紧抓野猪前部,合力将去皮的猪放稳。

猪的头部和四个脚蹄因难以剥离而保留原状。

高晓明确信带有皮的猪头猪脚更佳风味,并打算先清理多余毛发。

他挥斧剁掉多余的部位,“等会我们会清理表面毛发再清洗。”

高晓明留下一头猪的头部和一条猪的前肢以自食,余下的脚则计划赠予他人,于是叮嘱:“你不用费神处理其它部分。”

“这样省事就好!”高兴能减轻自己工作量的高壮抱着猪头及猪前腿进了厨房,那里火炉犹有温度,正好烧去多余毛发。

切除四肢后的野猪准备开膛,高晓明要求细奶奶处理猪胃猪肠只需保持干净。

看见祖母准备动手,他赶忙提醒,免得浪费时间。

高晓明细心分工,处理工作进展有序,只剩精美的部分留待进一步享受。

他偏爱猪肚与猪大肠,却嫌弃猪小肠,嫌其口感不好,略带粉质且带有一丝苦涩,不如大肠爽脆美味。

当然,这些食材是不可能扔掉的,他的想法是送给他父母享用。

自从搬入新居开始自己做饭后,他许久未曾回家,家人也未上门造访,只有偶尔与妹妹碰面,问候一下家里的情况。

手拿一个碗,专门盛放猪小肠,又提着一个篮子,篮内装满猪肺、猪板油、猪肥油以及附带着部分毛发的猪蹄,以及两斤优质的肉。

这些东西堆积如山,显得格外丰盈。

不过,这些对高晓明本人来说可能并不急需,但他觉得拿去孝敬双亲,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也挺好。

对于细细奶奶家,他曾购置过两次猪板油,熬炼成满满的猪油罐头。

至今仍有大量留存。

"我会给爸爸妈妈送去。"他说道,抱着那些物资离开了家门。

望着高晓明远去的身影,细细奶奶满心欣慰。

关于与家人的纷争,她多少有些了解。

当初遇见罗小华时,对方不止一次冷言冷语地对她说过。

但如今,看到高晓明打到一只野猪并主动送东西回家,她心里认为这确实是正确的行动!

如果对此视而不见,一旦消息扩散,村民们闲话闲言会如潮水般淹没高晓明。

对他们来说,忤逆父母可是极大的罪过。

等到夜晚降临,高晓明疲惫地归来,时间已相当晚。

发现自家院门已然关闭,仅门缝间露出些许亮光,可见还有人未真正歇息。

他轻扣门板,并道:“是我。”

那时虽然清醒过来,但酒后他妈妈找他谈过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或许有些失态。

但他作为父亲,也不应主动去向儿子示弱,和解的关系就这么微妙而尴尬。

如今看到儿子主动上门,高远见内心其实颇为欣喜,毕竟这是做父亲应有的欣慰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