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的诅咒?”
没想到会从弦三朗口中听见这么一个词汇,柯南皱了皱眉,又低头看了看本子上自己整理出来的设乐家族谱。
确实,已经死去的三人,都与这把名贵的小提琴脱不开干系,几乎是它一进入这个家族,死亡的阴影就笼罩在了他们头顶上。
但这应该用诅咒来形容吗?
弦三朗瞥了眼小男孩以及跟在他身后的男生,默默捻灭了烟头,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他的状态一直很低落,不知道是不愿意聊这个话题,还是因为睡眠不足精神萎靡。
“哎,大哥的身体都这样了,和你们这些外人说说也没什么。”设乐弦三朗叹了口气,重新拿出一根烟叼在嘴里,也不点燃,就聊起了关于这架琴的往事,“你们都不好奇吗,这么昂贵的宝贝,在家里放了三十年都没见人拿出去演奏过。虽然我们家现在没有太出名的演奏家,但好歹都是在这一行混饭吃的呢。”
了解过一番他们家族情况的柯南点了点头。
这话倒是不假。设乐家几乎所有人从事的都是音乐相关行业,死去的设乐降人和设乐咏美本身就是拉小提琴的乐手。
“就是因为这琴的诅咒。”设乐弦三朗含糊地说,“就说我吧。其实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琴的,但因为不幸得了腱鞘炎,反反复复无法治愈,影响了拉琴的手法和控制力,最后只好转去做指挥了。那个年纪被迫转行,可是让我痛苦了很久啊。”
“和这把琴有关?”
“是啊。当年,二哥死了之后吧,我要去欧洲参加一场乐团的选拔,就问大哥借走了这把琴,想要好好练习一番,带着它惊艳亮相。结果一摸到它,我就像着了魔一样,没日没夜地练,完全顾不上自己的状态,像是忘记了疲惫,也像是忘记了所有烦恼……”
设乐弦三朗说到这,在桌上敲击的手情不自禁痉挛了几下,像是回忆起了那种美妙的魔魅时刻,嘴角带起笑意。
“然后,你就患上腱鞘炎了?”柯南眼角抽动了两下,忍住了自己吐槽的冲动。
这叫什么诅咒,这不就是难得遇到一把好琴,忘乎所以而已吗?
“是啊,短短一个月时间,我就患上了腱鞘炎。炎症非常严重,到了出现囊肿和积水的程度,我不得不通过手术来恢复手部功能,理所当然的,选拔也错过了,手也废掉了。”嘴角的笑意褪去,设乐弦三朗意兴阑珊地摆了摆手。
柯南很想委婉地表示这有没有可能是你真的没摸过什么好琴,克制了一会儿好歹忍住了,继续提起笔询问:“所以,那把琴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封印的?”
“一部分原因。不止是我,18岁的时候,降人想带着琴参加国际比赛,结果彩排什么的都没问题,一到正式比赛琴就会断弦,反反复复,发生了三四次,他不仅没拿到名次,还传出了一些不利于家族的传言。后来,咏美她也借过琴,想要带去电视台参加公开演出,既能展现自己的能力,也算是替琴好好亮个相,结果在节目开始之前,她突然高烧不退,病得站不起身,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弦三朗说话的口吻始终带有他惯常高傲又散漫的味道,却依旧压制不住这段内容的阴沉压抑。
这种种说不清缘由的挫折背后,这把名震世界的琴不仅对家族毫无裨益,还在他们的下坡路上狠狠踩了一脚油门,加速了设乐家的衰落。
两手插兜跟在后头听他们谈话的唐泽掀了掀眼皮,瞥了眼情绪翻涌的设乐弦三朗,在心里暗暗点头。
自从设乐弹二朗死后,他们这个家的遭遇是挺邪门的。
设乐咏美和设乐降人都不是羽贺响辅干掉的,两个人却都在调一朗生日的这天,用与三十年前设乐弹二朗相同的方式死去了。
如果不是罪魁祸首、也是理应死在最后的设乐调一朗身体急速衰弱,医生判断他最多只剩半年好活,搞得羽贺响辅有些焦急,唐泽觉得,说不定羽贺响辅完全不需要出手,站在边上冷眼旁观,这帮人自己就能死干净。
“总之,这些邪门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我们一开始觉得是无稽之谈,到后来,连最强硬的大哥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将它封存在了库房里,再也没拿出来过了。”设乐弦三朗像是终于控制不住情绪,拿出火柴划亮,点燃了香烟,“两年前,因为到了大哥的70大寿,加上降人的妻子和他感情破裂离婚,为了给家里换换气氛,大家就决定把那把琴拿出来……”
不知是否是想起了妻子的死状,设乐弦三朗深深吸了口烟,不再继续往下说了。
他不说,后面的内容,他们也很清楚。
然后,准备用它演奏的设乐咏美滚落楼梯磕到了后脑勺,次年,同样是准备演奏它的设乐降人坠亡……
设乐弦三朗没有再开口,唐泽和柯南沉默地相互对视了一眼,也不好再说什么。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
设乐弦三朗站起身,显然是不想继续回答他们的问题了。
“你们如果还有疑问的话,还是等明天宴会上直接问大哥吧。”他挥了挥手,朝内间走去,“我只能说,这把琴大概确实不愿意留在我们家里。好好保护好莲希那个丫头吧,虽然我觉得她也不成器,但她毕竟是我们家唯一的第三代了。”
他离开的脚步有些蹒跚,考虑到他也是个头发花白的六十岁老人,这个背影看上去尤其寥落消沉,像是整个设乐家的剪影。
时至今日,弦三朗膝下无子,调一朗唯一的儿子只留下一个女儿就死去了,弹二朗的儿子羽贺响辅30出头也没有婚育,曾经鼎盛的音乐世家,到了他们这,第三代都只剩一个女孩苦苦支撑。
看见这样的光景,这帮昧着良心、放任亲人一点点被放血到生命垂危,最后伤重不治的贪婪之辈,是否后悔过三十年前的鬼迷心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