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大明重装突骑四

龙须叉木柄是小距离快速往返,即使扎中敌人或者战马,入肉也不深,方便回拉,不容易被双方同方向奔驰的战马带偏带跑。同时两股叉比长枪多一个矛尖,增加了命中概率。

这种不断快速重复的活塞式“滑把”运动,不管能不能扎中,也不管扎出一个眼还是两个眼,都让鞑子纷纷避让。

他右后方一个鞑子,手持三米多长的枪矛,突刺龙须叉兵暴露出来的肋骨。被他及时发现,马上向右下横移三十度,再向上挑掀。两只长杆冷兵器,以“X”形交叉相撞。

相对轻便的鞑子长矛被高高挑起,明军骑兵感觉自己约2.8米长的龙须叉,可能够不到鞑子,就向右侧大幅度倾斜身体,趁敌人长矛没有回防的瞬间,用倾斜的身体延长两股叉长度,准确扎进敌人的腰肋部位。

因为距离远插入不深,他马上滑把抽回一点,继续倾斜身体捅刺。鞑子战马没有披甲,速度较快,第二次捅刺,只扎进战马屁股。受到惊吓的马儿,习惯性加速逃离。

戚继光将军兵书中评价马上镗钯,也就是百姓俗称的三股叉:“于马上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只不过明军正版的马上镗钯长八尺,也就是现代的2.56米,小衙内为了“一寸长,一寸强”,就改成两股叉,并加长到2.8米。

龙须叉兵身后的明军骑士,与小衙内一样,手持长柄铁连枷。这种武器在宋代兵书《武经总要》中,称为“铁链夹棒”;在明末朝鲜国汇编明军技战术的,《武艺图谱通志》中称为“鞭棍”。

这位仁兄深得“程咬金三板斧”的精髓,反反复复就是三招:要么竖直下劈、要么左右横扫,不管打到人还是打到马,都不重要,只要打中就行。

因为铁连枷从木柄前端到棍梢的短木棍,全部包有铁皮,只要打到裸露的皮肤上肯定疼。棍梢包有铁皮的短木棍,还能实现二次惯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