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起名江书远,因为,我不忍再让他客居人间了。
黑衣人自叙。
上一次,陌笙歌失控错杀了人,因此身败名裂,这次,我将他引到荷香村,故意逼他失控,白白受了他一掌,可他日后还是不可抑制地走上了原路。
江楼月也是。
江临仙也是。
柳絮之始终不知道我是谁,还以为我要杀了他。
我最终明白,我不能阻止人与人之间的爱。
念一怎么不信我呢。
江临仙自叙。
我始终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将我用锁链绑在墙上,或者拖在地上,后来才发现,狗都不会被那样对待。
破损的地方有茶杯口那样大,可是讽刺的是,我是花妖,伤口第二天就会愈合,不留下一点受伤的痕迹。
于是我有一次也将一个人绑在墙上,那人是个道士,还骗我说他是狐妖,我早就看穿了,虽然他长得比狐妖还好看。
我本来想学那些人扒他的衣服,但看他干干净净的,又将他放下来了,自始至终,我一点快感都没有。
我本是长白山上一株茉莉花,来到人间的第一天我就死了。
后来,最后一个人跪在我面前,求我杀他,我想,死很容易,活着死才难,凭什么你就那么容易的死了呢?
我的生活开始了,自此,每一天都应该开开心心的,既然我还活着,就应该活得潇洒自在,快活惬意。
此后的每一天也确实如此。
今夕何夕是个好地方,心情好就接接客,心情不好就走人,随便走走。
等钱挥霍光再回去。
我用一点小钱养了一群小妖,全是被我骗进来的,我们每天不停地换衣服,喝酒听戏吃肉唱曲,每次呆腻了就走人,随便走走。
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
可是也不知道该走去哪里。
我觉得活得没一点劲头,太不潇洒了,我不能这样,于是我决定去死。
就是同一天,我遇见了柳絮之。
他真的来的刚刚好。
我给自己订了个目标,我要让他爱上我。
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太孤单了。
我开始故意和他偶遇,说实在的,他除妖的手段可真落后,又温柔又拙劣,明明是一群不知悔改的坏妖,他却相信他们能浪子回头,我看不下去了,我上去,一脚踹死一个,这样才得劲,我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我明明在帮他,他不领情就算了,装什么清高?
哦,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欢我用力过度。
为了勾引他,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其实这句话是真的,我对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
我并不觉得见色起意有什么不对,只是世人多狡黠,我大方承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