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请省工商局就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对我当事人出具书面道歉信,可以不登报,不向媒体公开,但是需要盖上公章,交由我当事人保管。”
“第二,我当事人可以将已经注册成功的‘麸醋’,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特殊商标,将所有权交给相关部门,但是需要拥有其使用权,并且将‘空气天然发酵工艺’,作为该商标的授权条件,明确到文件当中,今后只有不用曲药,采用空气天然发酵工艺制作的香醋,才能使用该名称。”
“第三,为了配合这样的使用方式,我方同意在自用品牌前,添加上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
“第四,因为我当事人的产品已经投入了生产和销售,之前因为商标使用权影响了销售,我们可以放弃对省工商局的行政赔偿诉求,但是也需要省工商局在我们使用新的地名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新商标,加快办事流程,特事特办,以尽量弥补之前带给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省局同意我们的调解条件,我们可以详细商谈接下来的细节。”
法官听了一上午的来龙去脉,觉得鲁教授提出的诉求也算是合理,于是问道:“请问控方当事人,鲁教授提出的这几条,是你们真实的意愿表达吗?”
“是的。”今天的小娟儿姐特意打扮过,显得格外的温柔贤淑:“我们愿意和省局的同志好好协商,解决好这个问题。”
“那工商局的同志这边呢?”法官问道。
对面一个穿制服的中年人和一脸严肃的周远江以及律师嘀咕了几句,声如洪钟:“我们省局也同意,在这几条的基础上,和周六孃食品有限公司的同志们协商解决办法。”
“我们就按照这个方案出调解协议书了?至于更多的细节,你们下来慢慢再协商?”法官也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