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金笔

“是,小铁鱼还在呐,不过钢笔不见了。”大嬢有些遗憾:“那是一支金笔,都不见好多年了。”

说完举起手腕,露出一块陈旧的手表:“其实还有这个。”

那是一块表盘都已经变黄,表带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手表。

上一世周至也是在这工具箱里翻出过这支笔,不过大嬢手上的老手表,倒是从来没有注意过品牌。

“这是……梅花?”周至有些讶异:“很好的一块表啊。”

五几年能够拥有这两样的东西,大姨伯当时的职务应该不低。

“好表吗?”大嬢倒是不清楚:“我问过好些人,都说不认识这牌子。”

以前榕山镇上的人,能认识上海、海鸥就不错了,现在可能认识天王,西铁城,能认识梅花的,怕是真没几个。

“真的是块好表。”周至将手摊开伸过去:“大嬢,你看这个,是不是大姨伯的那支钢笔。”

大嬢抬眼一看,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快给我看看,有点像!”

将笔帽打开:“你们在哪里找到的?真就是这支!就是这支!”

“我们在大表哥工具箱一堆烂笔头里翻出来的。也幸好有那么个箱子,多少年用烂的钢笔都没扔!”

“终于找到了……没丢,周至你大姨伯的笔没丢!”大嬢拉住周至的手:“不见了多少年,我都以为肯定见不到了……”

“大嬢你别激动,这下传家三件套算是重新凑齐了,这就该高兴……”

“大嬢就是高兴。”大嬢抹着眼角:“你说你大表哥怎么回事儿?这笔都能放丢?”

“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吧?估计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哎哟他当时不会还用过这笔做作业吧?!”

“怎么没用过,那个时候有笔用就不错了。”大嬢心疼地摸着那支钢笔,挂着眼泪又笑:“他闹着非要用钢笔,我就给他了,结果还是没有读出来,浪费!”

“天化公司职工待遇不错了。”周至笑道:“一个月家里水电气费加起来不到两块钱的单位,满夹川找得着?”

大姨伯是五七年牺牲的,所以算起来大表哥今年该是三十四岁,现在是天化公司电工班班长,收入不错。

表嫂是中心校的英文老师,也是学校骨干,假期里补课收入也不少。

加上大孃也有退休工资,这家人算是镇子上相当不错的。

天化公司是利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的国家级的能源大户,厂里有自己的自来水厂,电厂,天然气更是不用说,敞开了供应。

单位宿舍楼虽然修得一般,可每月水电气开销几乎就是象征性的支出,大表哥家冬天里能够烧电阻丝炉子当暖气用,而且整栋楼几乎家家都是这样。

夹川县城如今还没哪户人家,能豪横到天化厂职工这份儿上。

大嬢住惯了木楼,自己安静却喜欢守着娃子看他们闹腾,大表哥几次让她和自己一起住她都不愿意,就喜欢下课的时候坐在木楼走廊的美人靠上,看下面满操场的娃子们尖叫着跑来跑去。

“你们快去睡吧,不是明天早上要去山上吗?”大嬢收拾起心情:“舒意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跟你们俩野山猪儿不一样,明天要把她照顾好,知道吗?”

“嗯,那大嬢你也好好休息。”

第二天早上,周至还是保留着老习惯,六点半准时醒来。

打开小火炉的炉门,将蜂窝煤拎出来去掉下头已经烧成炉渣的那个,又换了一个新的进去。

老四也起来了,两人轻手轻脚地用大锑壶里的热水刷牙洗脸。

昨晚不知道大嬢多晚才睡,现在还没起来。

洗漱完毕,老四问道:“肘子,我们煮面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