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何人在此!

重回1986小山村 文琳 2314 字 3个月前

然而,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守在外面大声喊叫。

之前的标枪与几把小刀就是老李亲手所制,他的锻工技巧着实出色。

“是高晓明啊,你需要打什么类型的刀?菜刀还是上次那样的小型尖刀?”老李大约四十多岁,一个健壮的壮汉,身无寸缕,胸膛和双臂上显露出薄薄的肌腱。

“还是小尖刀,给我打造二十把!刀柄不需要过分装饰,刀片足够锋利就行。”高晓明说出了他的计划。

他打算演练飞刀绝技,借助老李的力量打造精锐武器,守护好自己的领地!

之后的日子里,高晓明一面采蜜进山,一面巡视自己视为 地的领地。

其实他并不频繁猎杀,大部分时间只是满足自身所需,少有出售赚钱的意图,他的目标是长远发展的道路。

生活常常充满奇妙转折,前天他才从老李处得到二十把飞刀,次日就察觉到了山林中不同寻常的动静!

那夜恰好下了小雨,使得第二天地面有些湿润,但他依然如故前往巡查,对那处曾经擒获熊熊的山脉最为挂心。

尽管幼熊逃遁了,但由于年纪幼小,除非遇到其他大型食肉猛兽,否则应该还没走远。

凝视着留在草地上清晰可见的足迹,高晓明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登高四望,判断那些闯入者大概是从坑里村一带涉足这片山区的。

最近,高家村并无陌生访客,他坚守在牛尾岭山脚下,任何想进山的人都难以逃脱他的耳目。

山脉蜿蜒连绵,峰峦重叠,山间遍布溪流、水沟和谷地,生态环境多样丰富。

但尽管范围广阔,无数进入的路线如网密集,村庄几乎均坐落在山脉的脚下,无论从哪个村落起步,深入丛林直至深处,都能抵达这里。

高晓明与他人为伍的优势显而易见,体魄健壮,脚步轻捷。

每天他独自就能往返于深山,而一般人需要耗费两天才能徒步从山脚下步入山区中心。

这片草地除了脚印之外,还遗留下两袋饼干。

显然是众人在此逗留并稍事进食。

察觉异己踪迹以来,高晓明便隐秘起来,不再明目张胆地穿越山野。

他沿著踪迹追去,走了大约半小时后再次发现了他们的痕迹。

此刻隐蔽在一丛低矮灌木之后,谨慎探视林间的动静。

那边共有三人同行,一犬陪伴。

其中两位上年纪的猎者身携 ,是插弹式 ,相较于传统弓矢,威力巨大,甚至能对付人。

打猎尚不足以形容他们的危险,它们能轻易洞穿生命。

除 之外,另一位青年猎人腰带上还别着一把小型 ,经过仔细辨认,这是枪,以其低故障率、快速发射及简易操作和相对较低的误伤概率著称。

然而,其短板在于弹容量小、射程短且动能低。

对于新手而言,的优势之一即上手快,只需几天训练,便能熟练运用。

但这对于他们而言,也许还有额外的意义。

三个携包而行的人们各自警惕地左顾右盼,似乎正在寻找某个目标。

走在中间,持 青年人说:“叔,找到黑熊的足迹了吗?我们进山三天,连根熊毛都没碰到啊!”语气透出不满,但他身边的持枪同伴并未动怒,可见在这三人中,他是领导者或至少级别较高。

这对姓马的兄弟世代都是猎户,靠着 维生,主要是对付野猪、麂鹿和小型野生动物。

因为本地山林里已罕有大型猛兽,包括黑熊。

他们在十多年前联手猎获过一头黑熊,但此后黑熊踪影几不可觅。

这回却有人雇佣他们在山里找寻,声称若猎到,不仅支付报酬,还会购买他们的成果。

闻言,那对姓马的兄弟很快答应下来,毕竟这是既能赚钱又能确保自己利益的好机会,谁能抵挡得了这样的 呢?

罗兄不用急,咱们这里本来黑熊就稀少,找不到也不足为奇。

如果确实没找着黑熊,不如我们带您去 野猪和黄麂怎么样?”老大马家兄弟劝解道,语气带着一点讨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