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制作鸡舍

重回1986小山村 文琳 2323 字 3个月前

估计有五十多斤,全身漆黑发亮,摸起来应该滑如油光。

它的眼睛黑漆漆的,眼神凌厉,耳朵直立,透出对高晓明的敌意。

黄伟志此时对那中年男子介绍道:“他是坑里村的人,他儿子近日得了个病,需要用钱去医院。

所以他带了这只狼狗跑到军岭来,看有人愿不愿意买。

今天不是赶集日,这狗自然未能出手。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想要条狗,所以来这儿碰运气。”

态度十分热忱的黄伟志说:“据说是小儿麻痹症,如今医疗技术发达,及时就医是可以治愈的!高晓明,你看这条狗如何,合适的话,可以买下啊!”他自己兄弟当年因小儿麻痹留下后遗症,残疾一生,家庭贫困和父母过分看重钱财,导致耽误了及时就医,情况恶化就无可挽回了。

因此,在得知男孩可能是得了一样疾病后,黄伟志显得比对方还要急切,极力推荐这狼狗给高晓明。

他认为高晓明既需要狗又有能力,这条狼狗的售出概率很高。

看着两个期待的眼神,高晓明也迅速做了决定:“好吧,你说个价码,我要了!”这条狼狗确实出色, 到位后作为 非常适合。

当然,如果不驯服的话……那就只有让他享受美食——狗肉了。

由于腰疼,稍后章节会稍晚一些发布,请稍候。

交易顺利完成,中年男子接过钱时满脸的不舍。

他望着高晓明,斟酌良久后叮嘱:“大黑,它是条好狗,你善待它。”得到点头允诺,狗作为人类的朋友,高晓明确决心将它当做一个伙伴,一起共同生活。

当狼狗的大黑接过牵它来的绳子时,仿佛明白了它的未来。

它不满地冲向中年男子,叫声带着疑问。

中年男子没有久留,抓着钞票匆匆离开了,身后,大黑仍在大声吠叫,尽管未曾真正追赶,它显然察觉到被新主人遗弃了。

哀鸣许久,大黑终于停止,内心满是不安,在绳子束缚下,虽然尝试过多次逃逸,但仍难以逃脱命运的手掌。

黄伟志顺利促成这笔买卖后便离开了,返回军岭,同时也转告陈国林明天要用拖拉机跑一趟的事。

考虑到一次送完所有木材,让陈国林驾驶拖拉机是最便利快捷的。

而且距离不远,运费不多,这对于高晓明来说是非常划算的一笔交易。

众人散去,高晓明与新来的狼狗开始磨合感情。

他牵着狼狗回到了细奶奶的房子,从厨房取了半只兔子,先是切成小块,递给狼狗嗅闻。

狗儿嗅到肉的味道,喉中低声咆哮,对高晓明持有警惕,没有立即进食。

在这个年代,人鲜少有机会吃到肉,狗狗就更不用说了。

但从狼狗闪亮的毛发看来,它的饮食条件应不会差。

能饲养这样的大型犬只,养它的中年男人想必也常涉足山林 。

他知道坑里村四面环山,村庄位于小小的山谷之中,从上往下看,恰似深深的大坑里居住着的人家。

"吃吧!往后你就跟着我,我会保证让你日子过得很滋润!香的就是香的,辣的就是辣的!" 高晓明用口齿说服这只狗,并看着狗魁梧的身影说:"名字叫大黑确实有些土气,看你威猛无比,就该有个更有气势的名号,嗯…黑虎,如何?"人们购买狗后,往往会为它们取新名字,表明这是家庭一员的身份。

拥有这样的认知,主人与狗的互动就能更顺畅地建立和谐关系。

不过大黑作为性格独特的狗,对此并未表示同意,只是用一声洪亮的狗吠作答。

细奶奶和强壮在一旁听见声音,也一同走出了屋子。

看见院子里系着的大狼狗,强壮眼中顿时放出光芒,男子怎会拒绝一只威武的大狼狗呢?

"晓明哥,是你买的吗?为什么要带只大狗回家!小孩子般大的小幼犬反而更好养!" 壮大走上前去尝试抚摸它,大狼狗却不同意,冲他一阵咆哮,目光凶猛,让强壮步步后退,不敢靠近。

高晓明则嘿嘿笑起来。

起先他也打算买幼犬,便于从小养起,训练得更听指挥。

但大狗也有其魅力,何况,买这只狗也算帮它之前的主人减轻了负担。

假使那位陌生人能凭这些收入尽快治好儿子的病,那就真是他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