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宁带着满腔复杂的情绪回到了京城。几日的颠簸,他虽疲惫不堪,却始终未能追上顾明书的车辙。看着京城熙熙攘攘的人流,他的嘴角浮现出一抹讥笑:“顾明书,这一次,我们可以慢慢来了,因为我有的是时间。”
回到住处后,他没有休息,而是吩咐手下立即安排人手去京城挑选门面。他决定将家族的生意扩展到京城,一来是为了与萧长瑜正面较量,二来也是为了能更方便地监视顾明书。他知道,这次他付出了很多,必须要慢慢的感动顾明书,让他心甘情愿的回到自己身边。
李默宁的决定在手下人中引发了不少议论。深夜的小院里,三名心腹聚在一处,压低了声音讨论着。
“哎,我说,大当家的这是怎么回事啊?京城可是萧长瑜的地盘,他明知道还非要把生意做到这里来,图什么啊?”第一人低声说道,语气中带着不解和一丝愤愤不平。
“你还不明白?不就是为了那个顾明书么!”第二人嗤笑一声,接着说:“一个男子,竟然让大当家的为了他连命都不要了。这事儿要是传出去,咱们兄弟还能在道上立足吗?”
第三人摇了摇头,叹气道:“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大当家的做事什么时候问过咱们的意见?我们能做的,就是看眼色行事。再说了,他既然敢这么做,就说明他有自己的打算。”
第一人皱眉反驳道:“打算?我看他是被那顾明书迷得神魂颠倒了!真是为了一个皮囊丢了脑子。说到底,顾明书也不过是个男人,有一天他老了,没了那张好看的脸,大当家的还能留着他?”
第二人点头附和:“就是,咱们兄弟这些年跟着大当家的东奔西跑,不就是为了能出人头地吗?可他现在倒好,竟然为了一个男子,连自己都不顾了!这算什么事?”
第三人却忍不住皱眉反驳:“得了吧,你们只看到了外表,难道没看出来大当家的是真心喜欢那顾明书吗?别说了,再说让大当家的听见了,咱们几个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不远处,李默宁倚靠在窗边,默默地听着手下的议论。他并没有露面,也没有制止他们。他知道,这些话虽然不中听,却不是没有道理。
“断袖之癖”,是他从未想过的标签。可如今,他却甘之如饴。
他回到书桌前,打开案上搁置许久的酒壶,为自己倒了一杯,轻轻啜饮了一口,喃喃自语:“顾明书,你真的值得我这么做吗?”
可答案却早已埋藏在心底。自从失去顾明书后,他才明白自己早已沦陷。那张清秀绝伦的脸庞、那双藏着千言万语的眼睛,都成了他日日夜夜的执念。
李默宁苦笑了一声,将酒杯放下。他挥手唤来贴身的心腹,低声吩咐道:“从明日起,给我去探一探尚梨园的情况,特别是顾明书的动向。记住,不要打草惊蛇。”
心腹闻言一怔,迟疑地问道:“大当家的,这京城可是萧长瑜的地盘,我们贸然插手,会不会惹来麻烦?”
李默宁冷冷一笑,语气中带着一抹不容置疑的决绝:“他萧长瑜再强,也不能让我退缩!这是我的事,不用你来多嘴。”
心腹见状不敢再说,连忙领命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