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曾投军?”冯启东忽然变得很八卦。
“为什么要投军?”
“既不投军,又不开山立柜,在这大漠里恐难以生存。”
“冯大哥有什么好主意?”
“我听闻少侠与胡人有世仇,又有丰富的作战经验,不如借马帮虚名,行杀胡兵之实。”
这一点让郑九更头疼,保管又是土狼和同贵吹嘘时添油加醋。
随着几次深入漠北和潘邦草原,郑九的认知有了很大变化,思维也越来越理智,毕竟随苏老夫子读了些书,当时消化不了,但慢慢会在行事和思考中感悟。
客观说,郑九与胡人没有世仇,非但没仇,还关系不错,曾经绿洲村子里的邻居就有胡人,马帮里也有胡人,甚至土狼就是胡人。
没有乌厥人让同贵和正山做事,大家可能都要饿肚子,如是种种。
真正与郑九不共戴天的大仇人是魔修,还有胡作非为的胡兵,是以,郑九曾几次深入胡人营地刺杀胡兵。
可事后想想也挺冲动的。
伤脑筋的是明慧郡主,郑九欠下了人情一定要还,可他也知道现在的郡主,未来很可能就是多纳尔王,那么她率领下的胡兵岂不是同样不共戴天?
如此便陷入了一种思维和情感困境,郑九还暂时无法理清楚,也很难理清楚。
懒得想,就不去想。
郑九才不会在小圈圈里框死自己,于是道,“我真没啥想法,你和土狼、同贵商量着看,只有一条,不许祸害良善,其他我不管,过几天我要去一趟潘邦草原,魔音谷就交给冯大哥了。”
“这如何使得,魔音谷是少侠的地盘……”
郑九起身,然后握紧了一个拳头晃了晃,“再好的地盘,拳头不够硬,也不是你的。”
一句话,在郑九看来实实在在,普普通通,却让冯启东勃然变色。
仿佛一根针狠狠戳在了心脏上,冯家便是很好的例子,家大业大,传承久远,可惜拳头不够硬,被别人一封信就弄的支离破碎。
此子的见地极是不凡,怪不得父亲都会临终托孤。
想到这里,冯启东不免自嘲的笑笑,一抬头,郑九已经离开。
才出得山洞,郑九便被人堵在了洞外的石台边,此人一袭红衫,螓首低埋,却是红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