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林林看起来就是破罐破摔的模样。
“我压根就没想回来,刚一出谷,我就跟着路过的商队去了京城,好东西真多啊,吃喝穿戴,你们一辈子在谷里也看不见,吃不着!”
“呵,说是神仙后裔子孙,咱们捞着什么好处了?”苟林林嫉恨之情,溢于言表,“咱们日日夜夜凿石头,吃石头,熬石头,最后做出这么个三不着两的破玩意,什么破神仙说的话也听不懂,还不如散了伙,到外头去谋生活!”
“林林,你怎么能这么说?”首领张大了口,回不过神,“你是年轻人里最出色的一个,怎么会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去他的大逆不道吧,爹,我不想被吊死,我还是想出谷,我想要钱,想要漂亮女人,想要美酒佳肴,想要高官厚禄!”
苟林林激动得脸都红了,高声叫了起来,“爹,你不知道,这头死肥猪家里多有钱,我在他家住时,每天早上,就连丫头都吃得到燕窝!”
他自以为这话说得极有煽动性,哪知其他铁血人听了,站在原地不动,互相看看,脸上露出莫名其妙的神色来。
“燕窝是什么?”
“是吃的?”
“燕子的窝?那不是土和草吗?原来外界人过得这么惨!”
对于大兴的老百姓来说,苟林林说的的确很有诱惑力,以燕窝作为富贵荣华的标准,也没错。
可惜,他面对的,是一群铁血人,从生下来就没有出过山谷,只知道石头的铁血人!
苟林林发现自己没能说动族人,只得先对付余年等人。
“你现在就发毒誓,等出去以后,把你所有的财产都给我!让我当官,当大官!每年别人给我送十万两银子的大官!还有,还有,你要保证我每天早上都能吃到一碗燕窝!”
苟林林狂呼乱叫,双目通红。
“林林,林林你怎么了,怎么突然……”
首领大惊失色,他没想到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一下变了个模样!
简直叫人不认识是谁了!
“爹,我从小就想,神仙住的地方是什么样的,要是能住到仙宫里,该有多快活。”苟林林低下了头,语气中满是怅然,“可是!我们辛辛苦苦做出了电话,每次听到神仙说话,都不懂他们是在说什么,他们只会说不行,做不到!”
“直到这次出谷,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繁华,多快乐!有这样的生活,谁还在乎去不去神仙住的仙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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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林林挺直了腰,激动得打哆嗦,向余年道:“你快说,发毒誓!”
余年轻蔑地瞟他一眼,举起手来。
“余姑娘——”云书来待要拦她。
“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