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继续低声说:“我流浪那些年,在各地流窜,自然也在这种珠宝店外流连过,不信你现在看门外,偶尔也会有些乞丐路过。”
萧婉君更不明白了。
如乞丐之流应该是要饭吃,即使想要钱,也不一定非要选珠宝店。
沈哲交流起心得:“我问你啊,何人喜爱珠宝首饰之类的呢?”
“有钱人?”
沈哲摇摇头,“算是对了一半。”
萧婉君思索片刻,“大多是姑娘们很喜欢。”
沈哲打了个响指,“没错,女孩子们喜欢珠宝,她们的舔狗就买珠宝送女神,结果女神不喜欢,舔狗的礼物被退回,若是舔狗丢弃礼物,自然在珠宝店门前最能得其先机,若是碰上一次,起码十年吃喝不愁。”
萧婉君问道:“那人家为什么不退掉礼物呢?”
沈哲解释道:“买得起珠宝的多是有钱人,退货多没面子。”
萧婉君继续问:“那留着送下一个女神呢?”
沈哲继续说:“可曾听闻那巨富李公子为了花魁豪掷千金,买了一大箱珠宝结果人家花魁愣是一个都不喜欢?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一样,这种东西不通用的。”
萧婉君思索状,“那就直接丢了?总觉得不太合理。”
沈哲笑着说:“咱这又不是探案话本,要那么合理干嘛?生活其实是很扯淡的,很多地方不太合理才正常。”
这时候,老板走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把眼前的一个大盒子轻轻放在柜台上。
猛地吹了吹盒子上面的尘土,随后打开这个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