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今,只要李秀之能拿下桃花寨,那方圆百里的广阔地域,都将为李秀之所掌控。李秀之见路长名如此识时务、通情达理,不禁暗自思量:这礼送得确实物有所值。
心满意足地从城主府出来,李秀之便去一品楼点了一桌小菜,就着薅来的小酒吃了起来。人在江湖飘,别的不会,酒量得练啊,不然遇到个拼酒结拜的剧情自己也插不上手,机缘只会给有准备的人。想到这,李秀之把葫芦中的酒一饮而尽(差不多一瓶哈啤的量),“嗝”打出一个酒嗝,“今天这酒到位了,明天继续!”
李秀之那黑红的脸庞引起了邻桌一位打扮得如同乞丐的少年注意,他不禁“嗤嗤”一笑。李秀之转头望去,只见这少年约摸十五六岁年纪,头上歪戴着一顶破旧不堪、乌黑油亮的皮帽,脸上和手上均沾满了煤灰,以至于原本的容貌已模糊不清。
他手中正拿着一根鸡腿,笑容灿烂,露出一口洁白如玉且闪闪发光的牙齿,与他那一身脏兮旧衣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双眼漆黑深邃,灵动异常。
身旁坐了一个黑衣大汉,浓眉方脸,喝酒甚是豪迈。见到乞丐嘲笑别人,连忙对小乞丐说了句:“别惹事。”又朝着李秀之拱手:“兄台不不好意思啊。”
那少年坐在那,侧着头望着李秀之:“不好意思哈,我只是第一次看到喝了一瓶哈啤就上脸的,觉得有意思,没有嘲笑你。“说的却是一口熟悉的江南口音。
李秀之心思一动,运起清眸观微决望去,确实没有探查到任何信息。可是这一举动却是惹恼了那少年:“哪有这么赤裸裸盯着人家的,不吃了!”
说完就下鸡腿便跑了出去,李秀之见他也没用什么身法,却是跑得飞快。那黑衣大汉却是恶狠狠地瞪了李秀之一眼,没有多言便追了出去。
李秀之觉得这乞丐打扮的小子熟悉,却又一时半会说不上来是谁,只好埋头对付起一桌子的菜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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