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的天穹幕布,陀螺状的水晶吊灯,精美的花瓶摆件,以及柔软而华贵的地毯。
就连支撑床铺的四根立柱,也是带着精密的鎏金细纹。
“这人比人得死啊!”
常青躺在床上,摸着柔滑美背,嘴上啧啧感叹着。
要说有钱,他肯定比沈研妃有钱。
可要论享受生活,他还没人家脚指头活的精致呢!
别说把家里装潢的这么华贵了,就说这身上盖的被子。
柔滑细腻的他都不知道是啥材质,而且上面还绣着金丝,这简直堪比古代的皇后了......
常青感觉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些被腐蚀了,来沈研妃这里的次数也多了起来,他问道:
“你们家一直这么有钱吗?”
虽说跟沈俊生也认识许久了,但也没怎么聊过以前的事。
“这要看怎么说了!”
沈研妃声音闷闷的,显然是疲惫的不行。
之前从温泉一直战斗到别墅房间里,别说身子累到不行,就连腿都抽筋了。
现在的沈研妃,那是手指头都不想动一根,只是就这么被小男人搂住睡觉。
可常青精神抖擞的不肯放过她,沈研妃也只得打起精神说道:
“我爹地呢,年轻的时候在舞厅帮人泊车,偶然间认识了我妈咪......”
那时候的香江,情势比较复杂。
说是帮人泊车,其实就是帮会看场子的小弟,只不过是边缘人物罢了。
怎么说呢,大体就是,沈研妃的妈咪是个富家小姐,大概资产几百万的那种。
现在听着不算太多,但在当时那个万元户都紧缺的时代,已经是巨富了。
而沈俊生就只是个混帮会的小弟。
原本是没有什么机会产生交集的。
可命运就是如此,那时沈研妃的妈咪涉世未深,在同学的怂恿下一起去了舞厅。
那里面好人真心不多,又是治安比较混乱的时代,长得漂亮几乎就是惹祸的根源。
一群小流氓刻意靠近想动手动脚,这时恰好被沈俊生看到,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
那时候的沈俊生二十来岁,身姿挺拔面容英朗,再加上会来事嘴又甜。
很快便赢得了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