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发明刺刀

团山堡现在的经济情况,必须加大开源,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商业贸易,则是其中很大的税源之一。

“大人,商税已经废弃多年,重新收取,恐怕难以实施。更何况,光是征收小商小贩,根本解决不了税收开源的问题。”王则显得有些苦恼。

明代的商税,主要分为过税和住税两个大的方面,每个方面下面又都各自含有数种不同的具体税目。

住税就是官府在商品贸易过程中对运销的商品或商人所征的税,包括各种交易税、营业税和落地税等等,由于其主要限于在本地市场上征收,故又称为市税。

明初,朱元璋在确定商税制度时,只规定了其“三十税一”的征收税率,并没有对其内容作一个明确的限定,以后历朝也都未对其加以统一规定,其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常因时因地而不同,而且是代有损益。不过,就总体而言,其征收的范围很广,几乎是无物不税。

过税,就是在商品运输过程中,政府在各水陆要津设立关卡,对通过之商品及其运载工具所征之税,其征收对象主要是运销商品的行商和负责具体运输的船户、车主,内容主要是各种关税和商品税,简言之就是一种通行税,其中以钞关税和抽分税最为重要。

在明代后期,商税中的钞关税成为仅次于田赋和盐课之外的明政府第三大财政收入来源。

不过,由于官商勾结的腐化原因,从弘治朝开始,皇权、官权、绅权纷纷介入,最终造成大商人、大企业主没人收税,大部分税收流失。

嘉靖、万历等开始疯狂向中小商人不断加税,可是该征的不征,死征相对于真有钱的穷人中小商人。

甚至万历朝对商业税的征收,引来了东林党的不满。由此,增减商业税问题则成为万历、天启、崇祯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争论议题。

“正好就从大商人下手,一家大商的税收,能顶几十上百个小商小贩。特别得调查一下,我们的地盘上,是否有温家的产业,如果有,就先从他们开刀!这个任务,暗部得赶紧配合经济发展局动起来,另外,关于军械买卖的事情,也得让军械所和经济发展局动起来。经济发展局,就是我们的财神爷,得赚银子!”朱信哈哈笑道。

随着这场临时会议的结束,团山堡过去粗放发展的模式也正式结束了。

由朱信花银子亲自建立的三个部门暗部、军械所和经济发展局,也在短短的时间之内,迅速完成了组建,并且很快开始起步。

就连贾三的贾氏牙行,也被朱信邀请到团山堡,作为经济发展局的专门承办牙行,承揽各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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