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它们走进里室,放到圆桌上,他迫不及待翻开一本。
“你这些…真是从刑部看到的?”
宁绝没说话,只有他自言自语:“我去了几次都没看到,你是怎么做到的?刑部那群人没为难你吗?”
回应他的依旧是簌簌风声, 项武不解抬头,这才发现,宁绝还站在那门口不曾进来。
“你站在那里干什么,进来啊。”他拧起眉,声音不自觉又加重。
“是。”
宁绝应声走进去,隔着圆桌与他拉开距离。
项武慧眼如炬,怎么会看不出他的动作,心中一滞,双唇动了动,溢到嘴边的话卡在喉咙里,半天吐不出来,最后也只能悻悻咽下,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卷页。
纸张翻动的声音沙沙作响,平直娟秀的楷体小字承载起前因后果,从证人证词,案情经过,到犯人口供,签字画押,大多都能连成线。
不过……
“这份戚府护院的证词,与酒楼掌柜所言对不上……”
项武将几份不同的证词摆在一起,后又抽出另一份口供:“初审时,这个戚府护院说,十九日当天午夜亲耳听到戚大人与山匪在房中密谈,可在酒楼掌柜指明,戚大人十九日一直在外未归府后,这护院又反嘴说是自己记混了,他听到密谈的时间是二十日丑时,并非是十九日。”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错漏,但前后不一的证词可信度实在不高,尤其那护院只是一人所言,并无旁人作证,而反观酒楼掌柜,却是有不少小二和当日的客人证实所言非虚。
按理来说,在这种真假不明,前后相悖的的情况下,负责审讯的官署应该先查验证人的证词是否掺假,得出结论后再对涉事者进行审讯。
但是,很明显启阳府衙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简单的多询问了护院几次,在对方确定证词里的时间地点后,就做了认同,以此给戚大人定了罪。
启阳都护通匪案,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戚府护院是最主要的证人,仅因为他的一句“我听见……”,便给一个守境安土的都护大人拖下了台。
项武有些唏嘘,宁绝也拧了拧眉,不过,相较于证词,他心里疑惑的另有其事。
“听闻启阳都护戚大人武功高强,一个小小的护院,竟能如此轻而易举的偷听到他的谈话吗?”
如果是旁的事也就罢了,可这是通匪,是会杀头灭门的重罪,作为一城都护,就算再愚笨,也不至于在自己府中与人会面,还没有任何防备的,光明正大的谈论那些能害死自己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