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绅士与王子

比霍区,一座复古的教堂坐落在这此,整体宏大,显得庄严肃穆,流露出神圣之感。

教堂正立面,有一个大型的半圆拱门,上面装饰着具有代表性的浮雕和雕塑,很生动的展现出教内的故事和信仰。

中央处,建有一座高耸的钟塔,古朴大气,仿佛源自多年前的史诗故事之中,今朝屹立到此,更添教堂的威严和气势。

最上方,巍峨的穹顶映入眼帘,让人叹为观止。

两位帅气的少年并肩踏步而来,踩在具有有年代感的老旧之路上,惹的一众白鸽振翅而飞,盘旋在空。

陈玄和付宋义的虽是在走,可速度却很快,所有人看着怪异帅气的二者,行为同和白鸽一样,莫名的给他们让开了道路。

更有甚者,掏出了手机和相机,记录下这一幕。

陈玄的大衣和裤子皆为黑色,整体带有强烈的英伦风,并且,他整个人散发的气质,确实也如同一位高雅的绅士。

最主要的是,在他的手上,还握着一个纯黑色的手杖。

这个手杖完全是直的,顶部没有弯曲,是一个金色的小圆球,它此时被陈玄这样拿着,再配上服饰和气质,显得古典,高雅。

和他并肩而行的付宋义,一袭白衣。

他和陈玄穿的一样,都是大衣,但却是不同风格,他的大衣是简约气质风,整个人犹如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帅气清冷的化身,气场十足。

他也手持一把手杖,和前者不同,他的手杖握的那段是弯曲的,是那种很传统的手杖样式,通体为为银色。

这两把手杖是来时的路上所买,用付宋义的话来说,能增加逼格。

对此,陈玄很是赞同,因为他也喜欢装叉。

这两把手杖可不便宜,花了不少欧元,不过对陈玄来说,不值一提。

反正没钱了,让佩妮卡那个老登再爆金币就完事了,慌啥啊。

花别人的钱,装自己的逼,怎一个爽字了得。

此时,微风吹拂,掀起二人的大衣,似是要把他们的气场传播的更远一些。

gentleman——绅士

prince——王子

An elegant gentleman.(一位优雅的绅士。)

A handsome prince.(一位帅气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