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证人不许打广告!

“当时案件发生的时候,你在哪里?”严浩问。

“我就在店里,我们好兄弟烧烤,为了每一个顾客都吃到质量上乘的烤串,店里的每一串烧烤都是我亲手烤出来的......”

好家伙,让你出庭作证,你倒好,上法庭来打广告了是吧?

离谱也不是像你这样离谱的!

严浩厉声道:“证人廖卫东,跟本案无关的事情,就不要在法庭上说了。”

听到法官这样说,廖卫东才收敛了一点,开口道:“法官,当时我正在门口的烧烤架前为食材加工。”

“知道了。”严浩无奈道。

紧接着,他继续开口:“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一切事实都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法官,我一定会如实讲出来的。”

“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这句话其实是说给庭上的法警听的。

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给廖卫东签字,签完字之后交由书记员,让书记员转交给严浩。

严浩看了一眼保证书,确认无误后,他看向公诉席,出声道:“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询问和讯问两个词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用法。

询问这个词,程序是柔和一些的,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是特指对证人。

讯问这个词,比较严厉,通常只用于针对被告人进行提问。

张益达点点头,看向廖卫东,朗声道:“证人廖卫东,请你把当天在你烧烤店发生的事情,其中的经过从头到尾再讲述一遍。”

“好的。”廖卫东这次没再多说,点点头。

他看着张益达,又时不时地朝严浩的方向看过去。

“当时,我记得,我正在店门口的烧烤架那边为客人烤串,烤着烤着,忽然就听到店里面有人大喊。”

“首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说......说什么你在教我做事?我只听到这一些,前面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