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荒野猎人

范建,犯贱。

他是一名赏金猎人,这个名号没有得到过组织的认可,是他自己封的。

荒野上的穷人喜欢给自己孩子起贱名,起了贱名的孩子好养活,不容易死,长到十岁就要出去干活补贴家用。

范建从小就讨厌干那些捡废品的活。他是孩子王,才不需要辛苦捡废品,只需要睡到黄昏,堵住其他孩子,抢走他们捡来的废品回家就好了。

干这种事犯贱并不满足,后来他听说荒野上的赏金猎人和他干的是同一种勾当,而且还能赚到更多,就放弃了捡废品,转行做一名赏金猎人。

可赏金猎人这个圈不比他破破烂烂的垃圾场,可不是那么好混的。

他是恶人,可荒野上比他凶的人多的是。

范建混到了三十多岁,仍然没有混出一点名头,直到他被神明游戏给选中了。

从那天开始,他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

时间往回拉一点。

范建这个男人被沈清焰列入过重生嫌疑人之一,诡域开始前,他也在餐厅内。不过沈清焰猜错了,他不是重生回来的,他是来杀人的。

他领了个赏金丰厚的任务,目标是取下司家大小姐的人头。

但司云不是这么好杀的,中心区附近到处都是摄像头,安管局的警员早晚都在街上巡逻。他蹲了快两周才找到一个机会。

那天司云独自一人离开中心区去往鱼龙混杂的第七区,范建想,这简直是个完美的机会。于是他跟了上去,却没想到刚好撞进诡域。

他足够幸运,出生点就在红十字高级员工公寓。

这高级公寓建立在市中心,有近百来层,寸土寸金。末日来临,全城断电,但公寓内自备发电机,一楼附近的路灯亮堂堂的,寂静的夏夜里,不断有扑棱蛾子从市中心公园里往这飞。

一只只扑棱蛾子围聚在路灯上,有些蛾子冲得太近,飞进了灯里,然后被活活烫死,不断往地上掉。

“连月光和路灯都分不清,一群蠢东西。”范建轻蔑笑,他五官长得很糙,鼻子上有一条凶恶的疤痕,笑起来的时候狰狞无比。

远处的两个人影正在缓缓向公寓靠近,范建紧紧盯着。

由于兴奋,他的胳膊正在变粗变壮,上面筋脉隆起,皮肤上也很快长出了粗糙而浓密的毛,看起来像个野蛮动物。

走近点,再走近点,等走到公寓范围内,他就打算直接攻过去,将那司家大小姐的头给拧下来!

不行!他等不及了!他实在太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