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丛和和万小珍两人,第二天便起身去了城里。
其实并不是特别的远,坐了两趟车就到了,也就三个小时的时间。
王丛林特地给了地址,其实不给地址,王丛和也很容易到,因为这里,他太熟悉了。
渣渣的窝。
王丛和总感觉叫小珍,还是有些违和,于是和万小珍商量:“你说,我给你取个小名叫团子怎样?”
万小珍微微一笑:“就知道你叫不惯,可我不能总叫你主人吧。”
其实,不管是叫张卫国还是叫王丛和都不是他本名,他之前穿越过来是叫沈峰的。
“咱们私下时候,你叫我主人。外人面前当然叫丛和了。叫别的什么都不合适。不过你的团子嘛,我可以随时叫的。”
“好。”万小珍当然喜欢他叫她团子的,主要是叫习惯了。
两人就这样商量好了,王丛和拉着万小珍的手:“团子,说实在的,这双手,不像你的那个软和,也不如你的细腻。”
“都是干活的手,哪里就那么细腻了,除非以后不干活了就会养好了。”
“没事,咱们有灵泉水啊,可以利用灵泉水来养人。”
“还有,团子啊,什么时候,可以让我碰啊。”
万小珍低头浅笑:“按照这里的规矩,得结婚时候才可以碰啊。”
“啊,我还要忍耐一个月啊。不要啊。”
“不,我挺喜欢的,这样就更有仪式感,就好像,我真的嫁给你了,然后成为了合法的夫妻。”
万小珍还挺固执的,估计也是因为团子融合了原主的记忆,然后产生的一些思想变化。
“好。”王丛和当然要答应了,他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对这个社会的礼仪规范还是更容易接受。
万小珍说让他等就等呗,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不能忍受,就一个月嘛。
王丛和很容易就接受了。
两人来到了95号四合院的门口,注视着这个非常熟悉的地方。
都比较感慨万千。
在这里经历的是是非非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