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家有猛犬,细嗅蔷薇

剩下逃跑的人,警察分出人去追,去搜寻。

现在还有事情需要处理,就是被狗咬了的那两个顽主。

警察赶到的时候,被这两个顽主的惨样惊呆了。

穿着棉衣的腿都已经见了骨,鲜血流了满地,两个人已经昏迷不醒。

赶紧找人抬着他们,先去了医院,怎么着,也不能看着死了。

好在两人外伤很重,但没有致命伤。

张卫国看到他们这样子,不由得自己的腿都疼了。

若不是自己跑得快,眼前这种惨样的就是自己了。

抹着并未存在的汗,张卫国心惊不已。

这是谁啊,居然有钱有粮食养这种训练过的猛犬。

这种猛犬,可不单纯是粮食可以养起来的,那需要顿顿吃肉的动物。

他都没能吃上多少肉,这几个畜牲,咳,说快了,猛犬,居然可以一直吃肉。

狗大哥,下次吃肉时候能不能分我几块?

猛犬嗷嗷低吼着,仿佛张卫国真的要抢他们的食物。

张卫国马上退后几步,笑着对狗主人说:“同志,真的谢谢你了。”

狗主人只是轻轻一笑,“不用谢我,要谢就谢警察同志!”

“是,警察同志肯定要谢的,您我也要谢。”

狗主人不置可否,叫来自家的儿子,“你去警局将今晚上的事情都交代清楚吧!”

张卫国也是需要跟着回去,详细说明情况的。

狗主人的儿子,和张卫国年龄相似,张卫国打听之下,才知道他们的名字。

狗主人叫赵信庭,闲庭信步中的两个字,闲庭信步慢赏花,漫天繁星美如画,赵信庭最喜欢这样的场景了。

儿子叫赵清川,说是取自于王维的《归嵩山作》,其中有“清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的诗句。

听着赵清川的介绍,张卫国感觉自己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蠢人一枚。

看看人家的文化底蕴,他会什么?床前明月光,想吃疙瘩汤。举头望明月,低头思姑娘,咳咳咳,张卫国不敢再想了,生怕龌龊了眼前这名读书人!

赵清川说话斯斯文文的,肯定家教很好,也肯定不会和家中饲养的猛犬一个性情。

突然张卫国眼前有幅画:家有猛犬,细嗅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