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肉,陆听风也没有着急回去做猪肉铺,而是拿上了票和钱就往供销社跑去。
什么麦乳精,奶粉,统统给买上,只要能买到了,都给买了,甚至还买了不少的衣服,这些票都是蔡平那边给的比较多,他自己也不怎么用得上。
倒是给他爹娘爷奶寄回去过,没多久就被寄回来了,票据不是相通的,只能是在京城用,最重要的是,现在陆建国挣的也不少,自然是儿子的东西都给他留着。
看到他这般买东西,供销社的人都怀疑他是不是要结婚,准备结婚用的东西,但是瞧着很多东西又不像是结婚用的。
开口问了一句,“帅哥,怎么买这么多的东西?”
陆听风听到这话,笑了笑,“给我对象买的,他不在京城,买了给他补身体。”
听到这话,供销社的员工,还有一些客人都吸了一口气,“好家伙,这对象处的这么大方?”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已经是结婚了的,甚至于很多结婚后的人都不一定能做到对对象这么好。
不少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
简直就像是在看一个香饽饽一般。
陆听风的眼睛一亮,“可以给我看看那款风衣吗?”
是一款蓝黑色的风衣,款式很简单,但是他第一眼瞧着就知道,这衣服佳木肯定会很喜欢。
以为是他想买给自己的,瞧着他刚才这般大方,销售员自然不会觉得他买不起。
便拿了过来,给他看了眼。
他摸了摸不了,还是很舒服的。
供销员见状便知道他心动了,“我们这款风衣可是提前收到的新品,这衣服现在在港城特别火,很是流行。”
听到这话,甚至不考虑价格,直接买了下来。
供销员可是见到了他的大手笔。
她可是瞧见了,这人身上的钱不少,方才付钱的时候,一头一沓子钱,都是一张张大团结。
再加上陆听风身上还带着传呼机,手上拿着电动车的钥匙。
明眼人都知道他这家境差不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