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训练,宇文成在出发第3天的时候学会了用刀子扔兔子,就是扔的不太准。有三分之一的兔子是被刀柄砸死的;
第4天的时候他学会了怎么样打绳结下陷阱。说来很神奇,捉到的都是兔子;
第6天他在理论上掌握了6种迅速制服敌人的绝招,就差用真人进行实践了;
第7天他扔掉了那只左轮手枪,因为子弹打完了。
“行了,你就别遗憾了。咱们身上带的子弹不多,还要应付荒野上的危险,总要留一些。”
“不是,我觉得我挺有射击天赋的。说不定再打几枪就能找到窍门,成为一个神枪手。”
“以后有的你受,我能让你打枪打吐了。”
“e on鲍大爷,let me see see。”
“鲍大爷,你说后天就能到哈桑市了?怎么一点城市的影子都看不见?你不是又在忽悠我吧?”第7天傍晚,两个人找了条小河洗澡。宇文成先洗完了,上岸生了堆篝火准备烤兔子吃。鲍里斯腿脚不方便,仍然慢慢悠悠在河里泡着:“这个问题你都问几遍了?”
“不是,整天吃烤肉,我这嘴里都冒泡了。这不是想着赶紧到市里吃顿好的吗?”
宇文成把腌好的兔子放在了烤架上,忽然感觉有点想吐:“呕……我说鲍大爷,你这20年日子怎么过的?就这种单调的……呕……饮食你怎么忍下来的?”
他耳朵突然一动,眼角余光见灌木丛里似乎有个灰影闪了一下。最近这几天他练扔刀子习惯了,在意识反应过来之前手一抖就把刀子丢了出去。
吱吱!……吱吱!……吱!
一阵惨叫声传来,就好似有只小狗崽儿被谁踩了一脚。
欧耶!一刀命中!
宇文成还挺高兴,刀法进步了嘛。不过……似乎……不是只兔子?
宇文成正琢磨的时候,听见声音的鲍里斯猛的从河里跳上岸,一边套着裤子一边冲他狂呼:“快跑!”
这些日子听鲍里斯命令听习惯了,宇文成条件反射式的蹦起来,伸手就去抓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