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一十八章:虎没来,来了更可怕的(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

“嘭!”

“诶?你怎么跪下了?!!!”凯斯刚刚说出了一个自认为很棒的主意,结果一扭头乞丐王就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小姐!咱知道,咱们不是一样的人,可您也不能这么坑我啊!”驱虎吞狼之计的确是乞丐王没想清楚,可被凯斯那么一提醒,立刻明白了,自己的想法有多无稽。

可没想到,转头这位大小姐想出了一个更加炸裂的主意……让凯的姑娘们都来。其他人或许不太清楚美少女特工队是个什么成色,可乞丐王清楚啊。就是一帮大小姐集合殴打帮派分子的罪恶团伙。

无法无天到极致的那种。

其实超级英雄之中除了极少数,其他人都是不会杀人的。比如最出名的夜魔侠和闪电侠,他们都不会杀人。夜魔侠只会把人揍的昏倒,闪电侠只会让人失去反抗能力。再比如三女侠,她们也很少很少杀人,甚至可以说,大多数时候,碰到这些超级英雄,很多犯罪分子并不太会害怕。

了不起就进祠堂……当然更多的情况是,他们并不会进监狱,反而会大摇大摆的走出来。

然后民众继续责怪政府和司法系统,你们这些只会浪费纳税人钱的混球,那些罪犯明明有罪,你们为什么要放了他们?!!巴拉巴拉之类的。

为什么司法系统,都讨厌超级英雄。

这就是原因。

司法系统是有规则的,没规则,那就不叫司法系统了,而是叫做私刑系统。可超级英雄制服了犯罪之后,就不管了。证据呢?证物呢?

这些东西大多时候都会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次发生在洛杉矶的银行劫案。那是一个流窜团伙,多次作案,但从未被抓住。这一次他们刚刚准备打劫,结果被闪电侠遇到了,于是上去一通兵零乓朗一顿揍。

然后将他们交给警方。

警方抓住了他们,然后提告。

结果别人找了律师,帮他们打官司。

律师也是个牛人,直接打无罪,甚至反过来起诉检方和警方,要求赔偿。

原因很简单,你们怎么证明他们是打劫?

他们只是一群路过银行的无辜市民!

什么,你说武器上面有指纹?首先,在银行外面持有武器,虽然违法,但并不算抢银行,在他们还没进行抢银行这个动作之前,他们都是无辜的。

警方和检方只能以非法持有武器起诉他们,而不是以抢劫罪起诉。

另外,律师申请所有证物都不合法!要求当庭不能接受那些物证!

原因很简单,谁能证明这些武器就是他们的!

上面有他们的指纹啊!

有指纹!

那好,然后律师拿出了一份录像,上面是闪电侠制服一个罪犯的过程,在过程中,几乎一瞬间,那个罪犯就被胶带给绑起来了。

然后律师说,这就是闪电侠的速度。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这是闪电侠栽赃我的当事人!因为他能做到。

有人说这不对啊,闪电侠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律师有话说了,那不是我的问题,而是警方的问题!

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猜测,要是有漏洞,那对不起。警方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要不然,法庭就必须不受理。

这是没办法的。

美国属普通法法系,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也就是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当然,这里说的是法官的角色,陪审团就相对要自由的多,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定罪,他觉得你有罪,你就有罪。可律师要做的就是在法官这一层面就拦住,不让不利的证据和证言流到陪审团的手上。

(民事案件也不能适用疑罪从无)

这个律师就很鸡贼,直接将证物和证词全部打掉,陪审团不能依靠这个来定罪。那么还能依靠什么玩意来定罪呢?

结果是没有。

于是很自然的,无罪释放,然后反诉警方和检方。

然后得到了大笔赔偿。

这特么比抢劫要舒服的多,抢劫虽然钱多,但麻烦也多,洗钱之类的操作下来,搞不好没有赔偿多。关键是赔偿的那些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花!

这种事情多了,司法系统自然不可能喜欢那些超级英雄。

你特么要是真能够打击罪犯,也就罢了,可你们除了给我们增加工作,同时增加那些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的几率之外,还能干嘛?

偏偏这些事情出了之后,民众不怪你们,只怪特么我们!

我们冤不冤啊!

所以别看司法系统对那些肯下黑手杀人的超级英雄喊打喊杀,其实本质上,他们特别喜欢这类超级英雄。

因为没麻烦啊!

只需要继续通缉杀人的超级英雄就行了。至于抓不抓得到……其实他们也不是太在意。因为民意根本不希望警方抓住这类超级英雄!警方抓住了反而会受到批评——你特么抓贼的时候怎么不这么卖力呢?

这绝对是非常吃力不讨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