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正用那双美丽又好奇的眼睛瞧他,对隐藏在背后的危机毫无所觉。

蠢得让人发笑。

许随捏紧他的手:“……上楼吧。”

许随之前的房子毁在炸弹的手里,当夜就找了个新房子,还是个破破烂烂、断水断电的烂房。

他一般会租可以撬地板或者藏炸弹的平房,在比较偏远的郊外,这样能更方便进行一些见不得人的操作。

而在包养男妓的当天,平常扔房子如衣服的许随立刻换成了楼房。

这次的房子条件更好,是个有十层高的楼房,水电备齐。

门口立着一扇防贼的铁丝门,主卧还安着破旧的小空调。

这个住房水平在当地已经颇高了。

许随用这种方式暗暗秀了一把经济实力,沈烨对此反应迟钝得可怕,都杵门口打量环境了,一声夸赞都没有。

许随回头,见他抱臂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问道:“你在离开主人之前,住什么地方?”

“什么主人?”

沈烨又一次没跟上他的脑洞,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住的金屋高台,吃的山珍海味。”

许随蹙眉:“这座城没有金屋高台,山珍海味,大多雀儿都活在狭窄的破小区里。”

沈烨呵呵一笑:“我说我的第一个主人,来这座城以前我也受过宠,享过福。”

许随脸色一沉,顿时歇了和他聊天的心思。

可和沈烨相处这么多天,许随难能听他说起以前的事。

把糟糕的情绪压下,捏着鼻子问:“你怎么来这儿的?”

沈烨想了想,又开始随口扯谎,自圆其说:“我把想把我交换给别人的主人杀了,被追杀得没办法才逃到这座城。”

许随扫过他肌肉精瘦的胳膊,信了这个说辞。

“来到这儿了我才发现,原来被交换都算好命,怕的是我上赶着送都没人要。”

沈烨把款式时尚的外套脱下,放到门口,昂贵精细的衬衫使他肤白如玉,美感十足。

真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脱俗气质和紧致皮肉。

许随眼神情不自禁放在他白皙匀长的脖颈上。

“站街之前我也跟过几个金主,能扒的我都扒了一遍,也算享了几年福……可玩过就不新鲜了,没多长时间就会把我扔掉。”

“蹉跎到现在,年纪也大了,没人愿意养我。我年轻那会儿大手大脚攒不住钱,居然沦落到站街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