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就怕他们不听从我的命令,然后来一场变异体版的义和团运动,到时候再把我送上断头台,想想都瘆得慌。
抛开这些,浏览这个毫无卵用的系统,我怎么突然觉得,自己白忙活了。冒着身份暴露的风险跟魅影大战三百回合,甚至躲过险些丧命的枪林弹雨,最后就拿到个毫无用处的破手表,期间还浪费了几颗手雷,一发火箭弹。
“血亏!”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感觉是中了计一样,消耗了我们本就不多的物资。
死神:“别这么想,下水道里的这些丧尸留着也是祸患,随时都有可能攻破避难所,所以吧,这次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呵呵。”我苦笑着回应死神,尽管他这么说,我还是觉得血亏。毕竟,我还搭进去半条命呢!
哎,认了认了。男子汉大丈夫,不能为自己做的事而感到后悔。又累了半天,赶紧回家洗洗睡吧。顺着来时的路,我销毁了一切有人来过的证据,思索再三,我决定光明正大的从正门回去。
起码这样不会被当成可疑人员,要是从哪个墙翻进去,碰巧被巡逻的人物看见,被当成贼都好说,要是当成丧尸,让人后怕。
轻轻推开避难所的大门,本来想了一大堆借口与他们解释,像是出去遛个弯,或者出去找点野菜什么的,结果门口一个人都没有。看上去很安全,我还以为会有一群人突突我呢。
路过警卫室,隐隐察觉到门缝露出一丝光亮,好像是手电筒的光。凑近查看,大门像装了弹簧般弹开,强光打在眼上,使我不得不抬手遮蔽。艾莎单手持枪,抓到个不得了的timing。
“呃,我就是路个过。”我把手举过头顶,摆出投降的姿势。艾莎气哄哄的鼓着脸,虽然可爱,但面带杀机。
“姐,有话好好说。”一听这话,她这气可更鼓了,连拉带拽把我带回房间,就跟我犯了多大事一样,我靠,下水道不会真被我俩整塌了吧。
一进门,艾莎一掌把我杵到床上,锁上门,转脸就没好气地把手枪扔在地上。
“你是在我们医院半了月卡吗?一个月不跑几趟医院亏本是吧!第一次我不说什么,伤没好利索又去一次是什么意思?这么危险的事情不能和我们商量商量再行动吗?”她的语气愈发高涨,就像粗犷野兽的咆哮声,心疼隔壁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