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真正的生死玄关

大道正途 天民思想 1370 字 7个月前

但现在,我是真想弄懂这回事了!

简单得很!弄清楚了,就要么活,要么死!

按有些有气节的人的说法,就是“苟活勿宁死”!

这算不算真正的生死玄关?

最困扰人的,也最让人崩溃的,也不过这回事罢了!

老子在《道德经》里似乎是透露了些这方面的信息的。至少有“道乃久,没身不殆”以及身死而道不消那“死而不亡者寿”的说法!

如果要说,老子无心插柳柳成荫,还不如说:老子是真得了道的!

对这方面,不怪他没言明,而是世人太过迂痴!

是啊!人为啥活着?为啥还要“贵以身为天下”?为啥天下又是“天之道,利而不害”与“天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

很显然,人们心目中的“天”,不就是这个人类社会么!

这还不是就有如此一个道理了么:人活的是个社会群体!于群不利,活着又有何意义?而社会反过来就应该是犹如天道般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利而不害”的!

这才是合乎天道的为人之道!

想到此,我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觉得这似乎就是个人与这世界(社会)正该有的关系啊!

否则,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把这个社会群体彻底解散,那必然人吃人是很正常回事!

蛮荒之地,不是存在过食人部落么?这是符合丛林法则的!丛林法则也就是自然法则,讲个弱肉强食!

如果人类不结为群,在丛林法则下,人类无爪牙之利,绝对会迅速消亡于这世界上!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的事!

我也不晓得我到底悟到了啥!我只晓得覆巢之下无完卵!

整个人类社会都完蛋了,个别人,就算成了神仙,又有何意义?谁来承认你这个神仙?

要说的话,也许现在的人类在野生动物眼中,个个都是神仙都说不定。反正它们对人是极其敬畏的!

想到人类的覆灭,可怕!亦不可怕!最了不得就属自然消亡罢了!

事实上呢,人类结成社会,经过漫长发展,已经在自然界诸多动物面前超然胜出了。

而这种胜出,源自于人类社会内在法则超越了自然法则,使人类形成了一个团结的整体!整个人类集团,在自然界里肯定是个不得了的庞然大物!

这说明:丛林法则并不适用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内部自有其凝聚人群的法则!这就是互惠互利、互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