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韩彬见到了袁峰说的天涯乐队,一共七个人,五男两女,领队是一个叫老罗,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络腮胡,有些沧桑。
林雪是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不是特别漂亮那种,基本就是90分,性格看着挺文静,长发,牛仔裤吃饭的时候,几乎不说话,身边那个叫刘月的年轻女人,不时开导她几句。
刘月二十四五岁,是袁峰的女朋友,另外三个都是乐手,刘月不是唱歌的,相当于乐队的经纪人,负责乐队的生存问题。
老罗已经结婚了,老婆去年生了两个儿子,双胞胎,亚历山大,所以,得努力赚钱。
老罗和袁峰,都是乐队的主唱,袁峰的风格是唱一些忧伤的情歌,老罗属于比较有力量的那种,比如怒放的生命,唱的相当不错。
“你们什么时候去云州啊?”韩彬跟几人,聊的挺好!
“多凑点路费,不然,我们那两辆车,就趴路上了,也就这两天吧!”刘月说了一句。
刘月性格开朗,不然也无法担任乐队经纪人的角色。
“你们晚上在哪唱,酒吧?”
“不是,暗香广场!”
“暗香广场?”韩彬诧异。
“你不知道?”刘月很好奇。
韩彬摇头,“我有大半年没在国内,这跟暗香梅主有关系?”
“有啊,全国有几百个音乐广场,全都是云漫音乐投资建设的,跟国外那种艺术广场差不多,人气挺旺,唱得好有人点歌的话,一晚上赚三五千,这路费也就够了!”
“你们能跟你们一起去吗?我可以弹吉他!我不要钱,你们去云州带上我就行了,我家在云州!”
“没问题,你这不到二十岁吧,不上学吗?”老罗问了一句。
“马上十九了,去年高考没考好,今年继续,我这试卷都背着呢!”韩彬拍了拍自己的书包!
袁峰意外的道,“你这复读,还不去学校,马上考试了!”
“自己看书也差不多,回去再突击下,你们到云州,就两三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