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停工以及关闭工厂,不过是李崇峰的套路。
关是不可能关的,先不说收购时候的相关条款,在这个年代,华国代工还不是后来,特别是奢侈品行业,产自华国的东西根本卖不上价。
他的目的,就是要和工厂撇清。
对于办案的找到工厂,李崇峰早有准备。
没人是傻子。虽然现在没有监控,但是现场那么多的痕迹,也不可能瞒的过去,追查到中转地工厂也是早晚的事情。
制衣工厂里,各种卡车的痕迹,搬运的痕迹,也是不可能清理干净的。
也幸亏现在没有监控,所以他可以直接撇清。
虽然厂是他的,但是他早就停工了,厂里发生的事情和他没关系。
匪徒用了工厂当中转,和工厂主本人有毛线关系。
哈洛“好心”帮忙,“李先生,我们过去看看吧,也许我还能帮上忙。”
福尔摩斯高超的推理技巧,再加上现场各种痕迹的验证,哈洛已经知道了劫匪的作案手法。
非常的简单粗暴,一群劫匪控制住古堡里的人,然后利用各种搬运车往外搬,再用卡车往外运。
根据古堡里的轮胎痕迹,确定了搬运的卡车是四辆中型卡车。
几千件藏品不是小数,不是四辆中型卡车就能搞得定的。
所以那天晚上,匪徒搬运一定还有一个中转的地方。
而在古堡周围,没有比巴宝莉工厂更适合的中转地了。
问题是,私人领地,神圣不可侵犯。没有法院的搜查令或者主人允许,哈洛也不能擅自进厂去看。
一方面,非法入侵,被打死也是主人自卫。
加莱的事情历历在目,哈洛很清楚李崇峰有一支强悍的队伍,才不会去冒这个险。
另一方面,英美法系,程序合法是一切的前提。
违反程序违反法律获得的证据,就算这证据是真的,法庭也不会采信。
比如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杀妻案。地球人都知道人就是辛普森杀的,证据也有了。但是,因为这个证据是警方非法拿到的,所以法庭就不能用。最后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法院的搜查令不是乱开的,得有充分的证据才会给执法机构开。
执法机构需要有搜查令进去找证据,法院则需要有证据才能给搜查令,所以,无数的案子就是卡在这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