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在英美法系里,程序合法永远是第一位的。
他可以卡这个bug,抓住了这一条,黄志诚几人没有明确的表示身份,就不能被认为是警察,认为他们是上门的歹徒。
要说他和黄志诚认识,要说昨天黄志诚刚来过,这都没问题。因为就算昨天是警察,也不能代表今天还是警察。
只不过,他现在觉得这种事没什么意思。
可以合法的揍一顿,黄志诚也是白白挨揍,但是也就停留在揍一顿了,毕竟黄志诚真的是警察。
要干掉黄志诚其实非常简单,几颗子弹的事情。但是因为黄志诚身上的这身衣服代表了规则,做这个事情就会后患无穷。
只有尊重规则,规则才会尊重你。古今中外无数的例子证明,对于一个不守规则的人,所有规则内的人都会群起而攻之。
除非,你有规则特权可以不遵守规则,又或者,可以制定规则并且让别人承认。
举个例子,就像公司规定,上班不许迟到。
上班打工必须遵守这个规则,不然就会被规则制裁。但是,这个规则对于规则的制定者老板就不适用。
等到有一天,当打工的有了实力,成为公司不可替代的人,那么上班不许迟到这个规则也就是个摆设,这就是规则特权。
再有一天,打工的成了老板,他可以制定规则,上班不固定时间,只要完成工作。这就是规则制定者。
目前为止,李崇峰有了些许的规则特权,但是他还没有实力去制定新的规则让别人承认。所以,他只能尊重规则。
就像黄志诚指使人杀倪坤,就是严重破坏了规则,虽然黄志诚有些规则特权,但还远远不足以保住自己不停职,等候处理。
假如替父报仇的倪永孝干掉的是黄志诚,那么后果绝对不会像炸死了陆启昌那样,导致警队后面不再遵守规则。
想到倪永孝,李崇峰就有些纳闷,怎么倪坤还没死呢。
黄志诚的咆哮李崇峰理都不理,黄志诚要敢不守规矩,分分钟教他做人,让他体会到港岛有钱人的力量。
他可不会像倪永孝那样,被“编剧”限制了思维,憋大招憋半天弄了个汽车炸弹,折腾半天还炸错了人。
不得不说,黄志诚是个聪明人,面对李崇峰的不理不睬,并没有对他采取行动,而是开始去盘问那些小混混,想从混混那里找到突破口。
只不过,面对警察的时候,小混混都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除了某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