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离谱,简直离谱

大哥虎子买自行车,自己么,高低整个摩托车。

骑自行车,还是太累!

也就是公安局在西城区,离住的房子不远,要不然李星锋死活都不想走回来。

走到筒子楼的胡同口,李星锋顺手买了点黄瓜和西红柿。

水果?

不存在的,水果都稀罕物,在国营商店限量供应,价格还死贵。

多数都在北城区和东城区的国营商店里卖,西城区的偶尔有卖,还不是很新鲜。

“我给你讲了很多遍了,我这个菜叶子就是拿回去喂鸡,都不会给你的,你不要在我这赖着!”

“赶紧走,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再不走我打人了!”

在摊子上结完账,李星锋就被一阵争吵声吸引了。

那个人,好像是马宝才的媳妇李永婷?

无论是穿着还是背影,都非常像!

这是在干嘛?

作为邻居,李星锋快步走上前,他一边吃着手里的黄瓜,一边看戏。

真吃瓜群众!

李永婷被摊主推搡倒在地上,顾不上起身,顺势抓起一包菜叶子就跑。

一个弱女子,突然间爆发,吓了摊主和周围人一跳。

“诸位,她是不是抢我东西了?”

“你们都评评理,她是不是没给钱,拿起东西就跑了?”

摊主看着溜走的李永婷,冲着李永婷的背影,指指点点的说道。

“行了吧,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呸!”

说这话的是个大妈,还不客气的冲着摊主吐了一口。

“就是,什么玩意,你要给人家菜叶子,就痛快的,一个大男人,占人家女人便宜,真不要脸,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摸人家手来着。”

“要不然你报警?判你个流氓罪,把你拉出去枪毙!”

李星锋默默退出人群,把手里的黄瓜把子扔到街边的垃圾桶。

这个摊主不是好东西啊!报警妥妥的流氓罪!

在李星锋的印象里,1983年还发生了一件趣事。

有一个女工人,因为长的好看,在厂里有很多的追求者。

于是乎,这个女工人便同时和好几个男的谈起了恋爱。

没错,就是单纯的谈恋爱,出去吃吃饭,看看电影啥的,连手都没拉过。

但是,时间一长,被后来被其他好事者知道了,就把这女工给举报了。

最后,被判了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