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虎子买自行车,自己么,高低整个摩托车。
骑自行车,还是太累!
也就是公安局在西城区,离住的房子不远,要不然李星锋死活都不想走回来。
走到筒子楼的胡同口,李星锋顺手买了点黄瓜和西红柿。
水果?
不存在的,水果都稀罕物,在国营商店限量供应,价格还死贵。
多数都在北城区和东城区的国营商店里卖,西城区的偶尔有卖,还不是很新鲜。
“我给你讲了很多遍了,我这个菜叶子就是拿回去喂鸡,都不会给你的,你不要在我这赖着!”
“赶紧走,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再不走我打人了!”
在摊子上结完账,李星锋就被一阵争吵声吸引了。
那个人,好像是马宝才的媳妇李永婷?
无论是穿着还是背影,都非常像!
这是在干嘛?
作为邻居,李星锋快步走上前,他一边吃着手里的黄瓜,一边看戏。
真吃瓜群众!
李永婷被摊主推搡倒在地上,顾不上起身,顺势抓起一包菜叶子就跑。
一个弱女子,突然间爆发,吓了摊主和周围人一跳。
“诸位,她是不是抢我东西了?”
“你们都评评理,她是不是没给钱,拿起东西就跑了?”
摊主看着溜走的李永婷,冲着李永婷的背影,指指点点的说道。
“行了吧,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呸!”
说这话的是个大妈,还不客气的冲着摊主吐了一口。
“就是,什么玩意,你要给人家菜叶子,就痛快的,一个大男人,占人家女人便宜,真不要脸,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摸人家手来着。”
“要不然你报警?判你个流氓罪,把你拉出去枪毙!”
李星锋默默退出人群,把手里的黄瓜把子扔到街边的垃圾桶。
这个摊主不是好东西啊!报警妥妥的流氓罪!
在李星锋的印象里,1983年还发生了一件趣事。
有一个女工人,因为长的好看,在厂里有很多的追求者。
于是乎,这个女工人便同时和好几个男的谈起了恋爱。
没错,就是单纯的谈恋爱,出去吃吃饭,看看电影啥的,连手都没拉过。
但是,时间一长,被后来被其他好事者知道了,就把这女工给举报了。
最后,被判了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