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乐为当然明白李弘节的意思,毕竟法律是为掌权者服务的,“议”就是所谓的八议,简单来说,就是对八类特权人物减免罪责的政策。
这其中包括皇亲国戚,皇帝的旧交,贤人君子或品行出众或民间口碑极好的人,以及有特殊才能、显着功勋、大贵族和政务上有突出贡献的人。他们可以通过官职抵罪,即所谓的“官当”,可以请求皇帝赦免,这就是“请”,也可以用金钱赎罪,称为“赎”,还有就是直接减刑,即“减”。
这些政策虽主要用于死刑或重大案件,但对于尉迟敬德这样的权贵,平时用来对付裴重晖这样的官员,无人敢揭露,只能忍气吞声接受。
在李弘节看来,尉迟宝玠不会有事,但何乐为处境危险。他看着何乐为,对齐遂良说:
“按照你的逻辑,根据意图定罪,大唐法律规定,斗杀和故杀属于六杀之一,即使只是伤害他人,但尉迟墨被开膛破肚,另外两个仆人的生死不明,如果尉迟敬德坚决指控,你这个侄子就是杀人重犯,会被判绞刑!”
何乐为终于明白了李弘节所说的困境。如果不承认犯罪意图定罪,尉迟宝玠只是轻微的猥亵妇女罪,他自己何乐为也是故意伤害人。
但如果接受这种观点,尉迟宝玠可以按qiangjian罪处理,但由于他的身份和父亲的庇护,最多被判一年半的徒刑。
然而何乐为就惨了,他会从故意伤害变为谋杀罪。
因为他的意图过于明显,无论是下毒还是刺腹,都是杀人意图的铁证。
难怪尉迟敬德如此放肆地跟随,一旦关系破裂,他有他的律师团队支持,即使失了面子,何乐为必定生死未卜,就算不死,也会深受其害!
齐遂良仿佛一下老了许多,女儿遭受侮辱,他却无法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作为天子的亲近臣子,“维权”尚且如此艰难,何况普通百姓,只能含冤受屈,哪里有能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