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灌酒吗?谁怕谁啊,新兵,到时候我喝醉了,你记得把我扛回来。”
“好的老板。”
刘憨憨乖巧地答应了一声。
然后他一脸疑惑地看着阿默,因为今天这个阿默,似乎跟平常不一样。
“你,脸上有灰。”
阿默一愣,顿时一慌:
“屁,你才有灰。”
说完,直接转身就跑。
叶四海疑惑的看着刘憨憨。
刘憨憨蒲扇大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有灰,白的。”
叶四海差点没喷了出来。
难怪今天阿默这小子看上去白了不少。
他也化了妆。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海边的少年,天天强紫外线照射着,怎么可能是白面书生?
脸上不带点颜色,你都不好意思跟其他人一起玩。
阿默比起刘小二几个人好很多了,绝对是他们当中最白的一个,但也是小麦肤色。
今天化妆,肯定是被巧花妹强迫的。
“新兵,你眼神这么好啊?”
刘憨憨呵呵一笑:
“好。”
叶四海今天也焕然一新,但不像阿默那么骚包。
就是简单的运动鞋,牛仔裤,还有一件淡红色的t恤。
搭配着他健康的肤色,修长挺拔的身躯,显得沉稳而内敛。
十多分钟后,巧花妹跑了出来:
“有请我们亲爱的梅姨。”
梅姨有些扭捏地走了出来。
她身上是一件裁剪得极为合身的旗袍。
款式很简单,用料也不是华贵的丝绸,可却给人一种承载了岁月的感觉。
梅姨脸上微微有些发红,皱纹就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她看着是那么的朴实无华,却又带着坚韧和质朴。
旗袍的优雅和这种气息融合在一起,成了一种独特的风采。
手腕上,那一串鲜红色的砗磲手串,点缀得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朴实动人的美感。
梅姨的身上,体现了劳动的艰辛和生活的美好。
“姨,您今天真美。”
叶四海走上去,轻轻抱住了她。
虽然喊不出口。
但这是我的妈妈!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