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他被敲门声吵醒了。
“先生,该起床了。现在是早上6点。”门外传来的声音是他第一次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女人。
她叫什么来着? Cathy?中士什么的?
“我起来了,我起来了,”他慌忙走到门口。“等一下!”他只是把门打开了一点,穿着内衣,躲在门后。
“早上好!”她穿着新衣服,笑得很开心,露出洁白的牙齿。
她可能起来有一会儿了,已经跑步了,或者其他什么的。
“早上好,”他咕哝着,嘴唇像睡着了一样厚。
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吃早餐了,你要去见辛普森将军。现在厨房里有咖啡和果汁。
“请自便。”她向他敬礼,然后走开了。
“谢谢,”他迅速向她敬了个礼,但是他必须预料到下一次的情况,并且加快速度,因为他已经错过了她。
这些敬礼是怎么回事?他猜想这只是职业军人相互敬礼的习惯。
但这也是一种尊重的表示,毕竟,他知道。
他很快洗完澡穿好衣服。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穿军装的样子,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扣上上衣的最后一颗扣子。他皱起了眉头。
“操他妈的美国大兵!”
他叹了口气。放松点!只是一会儿而已,想想他们给你多少钱?但心中还是有些不爽。
这双崭新的靴子很合脚,穿起来也很舒服,尽管他把脚转来转去,试图习惯它们的样子。
一旦他穿上他的新的,僵硬的衣服,他走向他的方式到厨房一些咖啡。他已经走了一半的走廊,才想起来在基地的时候他应该一直带着他的手枪。
他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掏出了枪;枪在他的衣服袋子里,为了安全起见,他把它藏在了那里。他把枪绑在身上,当枪落在他腿上的时候,他被枪的重量吓了一跳。
他在脑子里记了一下,想在射击场呆一段时间,这样他就能习惯了,然后去见将军。
他又停下来,看了看地上的防弹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