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走了。”
宋夏兰听着外面的声音,冷静的说道。
这时,外面的子弹已经变得稀疏了起来,街道上也传来了汽车发动机的轰鸣,显然是血笠等人已经上车准备离开。
“就这么轻易的放他们离开吗?我不甘心!”
秦希月脸上满是愤愤不平的神色。
被血笠带着血痕团搞了这么一次突然袭击,自己这些人险死还生,而且基本上都还受了伤,怎么能就这样让血笠带人跑了?
宋夏兰显然能够理解秦希月的心情,也不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夜莺递了过去,说道:“你最多还有十秒钟的时间。”
秦希月接过枪,直接站了起来,发现两辆车子已经开出去几十米远,而且还在加速。
前方500米左右的距离,就是转弯,而汽车到达拐角的时间,绝对不到十秒。
于是,秦希月当机立断,在窗台上架起枪,做出了一个标准的狙击动作,简单的瞄准了一下之后,扣动了扳机。
一阵有些刺耳的滋啦声传出,夜莺的枪口猛然一亮,接着窜出一道大约十厘米长,一厘米见宽的激光射线,眨眼之间就射向了前头的豪华轿车。
这个射线,可比李沐清刚才用夜莺时打出来的激光子弹强大太多了。
射线瞬间跨越距离,击中了轿车的尾部。
但威力巨大的激光射线,竟然只是在轿车上留下了一道黑印子,就被弹飞了出去。
“我的车经过特殊处理,可以抵挡大炮的轰击,一般的子弹和光束武器是无效的,先打后面那辆吧。”
宋夏兰在一旁好心的提醒道。
秦希月闻言,咬了咬嘴唇,心中有些不甘。
因为在刚才短暂的观察中,秦希月已经发现,血笠和孙力,还有刀疤男是上了前面的豪华轿车,而其他的血痕团成员则是上了后面的那辆硬派越野。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秦希月自然知道,而且在她心中,对于血笠的仇恨最大,如果能杀死他,自然是最好的。
可现在确实没有太好的办法,宋夏兰的座驾,防弹效果肯定不是盖的,短时间内还真拿它没有办法。
内心挣扎了0.5秒之后,秦希月微微移动了枪口,将准心对准了硬派越野车的后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