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下来,路安之感觉自己要胖不少,于是没什么事的他开始了日常锻炼。锻炼之后,又开始写《哈利波特与密室》。
如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在全球大卖,深藏的潜力被完全挖掘出来。得益于《路安之短篇童话集》这部和《小王子》一起销售的书里有“路安之”这三个字,路安之早已成为国际型畅销作家。
而随着《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销量爆炸,国际畅销作家的名头,路安之已然坐稳。连带着他其他的都被翻译成了多国语言,在各个国家热卖。甚至国内的销量都又被带起了一波,来了一次再版。
这其中尤以《三体》为最。这部想象力丰富的科幻作品在好多国家都引起了追捧,好多读者表示难以想象,一个童话作家,竟然能写出这么纯、还这么有想象力的科幻作品来。
如今他如果把《哈利波特与密室》写出来,还能继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和《小王子》《路安之短篇童话集》的风光,那他这个名字的含金量,可就要高得让人无法想象了。
也就是如今国内作家协会聚会他没有去过,他要是去的话,如今只怕高低也得坐个第一排。
——当然,这其中肯定还是要有所争议的。最起码肯定要有人在背后议论。路安之就听林顾说过,作协协会聚会的时候,有人私底下说过类似嫌弃路安之写的都是媚俗文字、不是文学作品、不够严肃之类的话。
路安之对此嗤之以鼻。如果不是怕太过惊世骇俗,他就把鲁迅、老舍的文章拿出来了,到时候《狂人日记》《阿Q正传》《骆驼祥子》往这里一拍,再不够还有钱钟书的《围城》,曹禺的《雷雨》,怕不是要把那群所谓的严肃文学作品秒杀成渣。
前世他还看过有些文娱,主角和一些小心眼的同行打起嘴炮来,整一首闻一多的《死水》,把一群故步自封圈地自萌的老家伙骂的体无完肤,别提有多爽了。自己说不定也可以试试。
还有《百年孤独》。这个世界的历史进程在近现代发生了小小的改变,南美那本《百年孤独》没有横空出世,自己说不得也可以搞出来,给这个世界的人一点小小的魔幻现实主义震撼。
嗯……
或许真的可以。
三年旅游,自己也去过南美洲来着。能写出深入当地民族风俗的作品,也没什么问题。
就像自己也搞出了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的哈利波特一样。
《哈利波特》的背景很得不列颠老少爷们的认可,那里的读者现在都盛赞路安之是一个很了解不列颠的老外呢,说不列颠肯定是路安之的第二故乡,甚至还有人请求不列颠王给路安之爵位。
拿搞个《百年孤独》出来,让南美洲的老少爷们儿们觉得南美洲是他路安之的第二故乡一下,也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主要还是路安之现在确实闲得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三年,他虽然一个人,但起码还在旅游的路上。就算刚开始没有旅游,在久安大酒店打工,也是有事情可以做的。
哪像现在,他完全成了闲人一个,什么事都没有。
再不给自己找点事做,他感觉自己就要无聊死了。
所以把这本书写出来,让看不懂的人觉得无聊,让看懂的人觉得震撼,或者能在网上吹自己能看懂真牛逼吧。
这样想着,路安之就把《哈利波特与密室》的文档缩小了,然后新建了一个文档,修改文档名为“百年孤独”,然后写下开头最为出名的那一段文字: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前世里很多人都早已经司空见惯的一种句式,甚至还有人拿这样的句式来玩梗。但不得不承认,这是《百年孤独》为出圈、最为人熟知的部分。
毕竟相比起来,《百年孤独》的正文实在有些晦涩难懂。光是数代人共用一个的名字,就足以把许多读者绕晕了。
不过尽管后来已经习惯了这样司空见惯的句式,路安之还是能记得当初看到类似句式时的感觉。
那种历史的轮回和命运的无常扑面而来的感觉。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开始看到这样的句式,不是在《百年孤独》里。在看《百年孤独》以前,他看过同样被归入魔幻现实主义分类的《白鹿原》。
当然,他那时之所以看《白鹿原》,并不是因为这部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而是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
然后他就看到了《白鹿原》开头的第一句话: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这句话当时就给了他双重震撼。当然,这震撼来得不如《百年孤独》那句话那么大,但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
“给,我吃不下了。”
张素馨正在喝一碗醪糟鸡蛋羹,这是她今天上午的月子餐。不过她喝了少半碗就喝不下了,于是端着碗来找路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