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手机,打开纤纤静听,这时才注意到了舞台上和舞台下嘈杂的环境,皱了皱眉,道:“谁有耳机,借我副耳机。”
“我有。”
一个乐队成员当即掏出一副耳机来。
温章平伸手接过,连接上了手机,戴在耳朵上面。
外面的环境依旧嘈杂,有少量的声音能渗进耳朵里来。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温章平听着耳机里响起的音乐,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叹。
坐在一边观察着温章平的几个西瓜皮乐队成员见状,忍不住讨论起来:
“温爷又瞪眼了。”
“说真的,温爷这眼线画的,一瞪眼,还有一点怪吓人的。也不知道台下那些观众怎么喜欢这个。”
“这会儿不喜欢,听歌的时候就喜欢。”
“不过听别的歌,也不见温爷这个样子啊。”
“还是得路安之。这家伙的歌确实牛逼。”
“是啊,那首《夜的第七章》我也听了,真是牛逼大发了。只能说不愧是路安之。这家伙就是个变态!”
“是啊。”
“附议。”
“我也觉得是。”
……
温章平确实被震惊到了。不过这演出的现场太吵,他回了家以后,才给杜冰回过去了电话,表示道歉。然后又把杜冰给气到了。
“他妈的我都睡着了你给我打什么电话?!”
杜冰在电话里怒道。
温章平道:“我就跟你说一下,路安之的那首歌真不错。”
“我他妈知道,你他妈有病吧?!”
杜冰直接挂断了温章平的电话。
他老伴儿也被吵醒了,道:“这人真是有病!”
“确实。”
杜冰点了点头。
时常吵架的老两口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一下子和谐起来。
只是在躺下之后,杜冰却半天没有睡着。
“这个老不死的!”
他心里吐槽着,翻来覆去半天,睡意却越来越淡。而脑子里《夜的第七章》的旋律,却越来越清晰。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是厉害啊……”
“什么厉害?”
老伴儿说道。她和杜冰一样,也一时半会儿睡不着。
杜冰道:“那个路安之啊……真是厉害。”
老伴儿道:“你都念叨了一天了,我知道。有厉害的年轻人出现,这不是好事么?”
杜冰点点头,说:“是啊。可这年轻人厉害得都有些超出我的认知了。厉害过头了……”
“怎么个厉害法?”
老伴儿问道。
杜冰回答:“这年轻人的风格太过多变,各种类型的歌曲都能很自如地写出来。如果他只是有点想法和创意,写出《夜的第七章》这样的歌,我也只是单纯觉得他挺不错。但现在,他左手《夜的第七章》,右手《不必在乎我是谁》,还有你喜欢的那些《十年》《最炫民族风》。”
老伴儿顿时惊讶道:“《十年》和《最炫民族风》也是他写的?”
杜冰也惊讶了:“我都跟路安之比了五首歌了,你连这个都还不知道?”
老伴儿道:“我为什么要知道?”
杜冰:“……”
老伴儿:“那还真是厉害啊……”
“是啊……”
杜冰决定不和老伴儿计较。他又叹了口气,说,“一般的人,能够盯紧一座山峰,用尽所有的努力爬上去,已经不容易了——就比如说我,在这行浸淫了一辈子,也不过在情歌这一类流行歌上有些底气。可路安之这小子,却怪得很,他似乎不用爬山不说,还不用走的、跑的,能直接从这座山头跳到那座山头,又从那座山头跳到另一座山头。乖乖,猴子也没这么能跳啊。”
“嗯……”
老伴儿点点头,沉默了半晌,突然说:“你再放首白天你放的那个歌听听?”
杜冰瞅了老伴儿一眼:“你不是不喜欢听么?”
老伴儿道:“你再放放,我再听听试试。”
杜冰只好起身去给老伴儿放了歌。他嘴上说着不情愿,但心里其实挺乐意的。难得老伴儿不需要他专门来安利,能主动听他推崇的作品。他心底其实挺积极的。
《夜的第七章》在卧室里响起,老伴儿听着白天时还觉得有些吵的旋律,以及那以前一直不怎么喜欢的说唱,说:“怎么突然觉得有些好听了?”
杜冰:“……”
听完了一整首歌。杜冰跟他老伴儿道:“我就纳了闷儿了,路安之这小子也挺出名的,彩铃网上挂了那么多他的歌,你都不知道这是他的歌?”
老伴儿问:“彩铃网上哪些是他的歌?”
杜冰:“……”
得,这个问题不用继续了。自己这老伴儿听歌顶多只看看歌名,至于歌手向来不关注。现在能够关注一下路安之这个人,已经是破天荒了。
“睡吧。”
杜冰说了一句。
然后老两口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才睡着。
“温章平那个老货,真他妈王八蛋!”
躺了好半天的时候,杜冰忍不住怒喷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