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败中求胜

江山入墨 书命 1762 字 2个月前

马蹄声起。

巫凉戈隐隐感觉到大地的震动,青衫少年的气势在身后铁骑的烘托之中显得无比恢宏,让她不由得升起了退避之心。

于武道而言,她巫凉戈更像是一个江湖中人,而李乐不同,他的长枪和他的气势,尽皆为征伐而生。他骑马位于阵前,身后骑兵借助着他的威势浩浩荡荡不可阻挡,而身后骑兵的威势又反过来形成了他的助力,如此这般反复,等到李乐出声,等到巫凉戈看清面前的人确实是李乐,自己五万人的队伍已然被从中分开。

就像是之前她的冲阵一般。

“上当了?”

巫凉戈确认无疑那带着骑兵冲锋的青衫少年就是李乐,但是令她不解的是,那里的是李乐,那么刚刚在这里的又会是谁呢?

虽然她之前所斩的都是替身,但越是如此越说明魔公子就在此处,何况,之前自己冲阵之时魔军的变动可不是远程指挥就能做到的。

“不管那么多了。”

巫凉戈来不及细想,因为此时李乐既然已经到来就说明魔军四路夹击的阵势已然形成,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这时候,翻身回去和李乐打她就是傻子。

而至于叫阵不应战不是个男人——

开玩笑,谁说她巫凉戈是男人她分分钟用紫电流星教他学做人。

调转马头,不再追击银面白袍的身影,巫凉戈左右双剑齐出,带着依旧跟着自己的些许亲卫开始在战团之中召集自己的人手。

魔军杀破狼三军各有大约十万之数,方才与五万蛮族纠缠的只是其中之一的破军。蛮族的个体作战能力的确较百族强了一筹,巫凉戈奔行片刻,麾下已然聚集了一万多士兵,而剩下的三四万,也都重新纳入指挥之中。

一袭白袍正在某个角落冷冷的看着战场上的一切,不时往左右交代几句,便有旗语打出。

百族各有天赋,其中有的奔跑能力强或耐力好,身体素质超人一等,有的却是在弓箭或者骑马等技术方面颇有天分,但这些天赋似乎都和脑子没什么关系,所以,此时的旗语都非常简单。

百族从来不缺少优秀的士兵,人类一个士兵从习武到真正走上战场,至少需要三四年的时间以达到军队的整体素质,蛮族更是如此,但百族不同,百族人成年之后天赋显现,而这些几乎每个部落各有不同的天赋似乎大多同战争相关,这也就意味着,不需要任何个体素质的训练,百族所有成年的男子都是合格的士兵。

在夏商,征兵是一件不怎么容易的事情。除了几个特殊的世家有着“军人光荣”的思想,其它的地区更倾向于老老实实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好好读书,出来做个帐房,能不愁吃穿有点余钱就好。这种情况下,夏商人口虽多但军队的人数却迟迟上不去,巅峰之时,十数亿人口但军队始终没有突破百万之数。

墨羽前世所在的地方或许有“全民皆兵”的说法,可这里却是不同,士兵都是需要学武的,每一个士兵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训练,十万兵就是十万兵,容不得临时征召。

而百族恰恰就是可以做到,全民皆兵!

若是按照这种说法,百族早就应该统一天下了,至少单以军队而论,人类和蛮族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