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十一日,苏灵犀脱掉了睡衣,穿上了一件高领毛衣。
她一直以来都是素面朝天,今天却坐在桌子前,迟疑的从抽屉里取出了一支YSL的口红。
口红色号被称为斩男色,顾名思义,这颜色对男人来说很有杀伤力。
口红是她几天前刚买的,她还记得路小苏之前跟她说过:“御姐的魅力你不懂。”
她仔细思考了一下自己和苏晴老师的差别,主要是体现在胸上。她轻轻碰了碰自己的胸脯,有点小沮丧。
“明明在同学里我的都已经是……是算大的好吗?”
可没办法,这玩意没法速成。
她误以为路小苏可能喜欢稍微成熟点的女生,擦了口红会不会好一点啊?
她一边照着镜子,一边看了看手中的口红,无从下手。
苦恼的皱了皱眉头,只好先把口红扔进了自己的小包里。
……
推开房门,苏灵犀却发现母亲韩茹并没有去上班,而是坐在沙发上织毛衣。
“鹿鹿,过来,让妈妈看看袖子有没有织太长。”她冲着苏灵犀招了招手。
苏灵犀走了过去,坐在沙发上。韩茹拿起毛衣的袖子比对了一下,刚刚好,不长也不短。
“拿着小包做什么?准备出门?”韩茹看了眼苏灵犀手中的帆布包道。
苏灵犀点了点头道:“嗯,今天晚饭和朋友们约好了,我以为你不在家,正准备给你打个电话呢。”
“哦?和哪些朋友?”韩茹看着苏灵犀道。
“呃……前段时间有人邀请我加入了乐队,是乐队的朋友,小夏也在,她是鼓手。”
“还有呢?”
“还有……还有路小苏,他……他是队长。”
苏灵犀低着小脑袋,不敢看韩茹。
她说的话半真半假,路小苏对她而言,何止是队长那么简单?
韩茹一向对这种乐队没什么好脸色,她觉得多半是学生们的瞎搞瞎胡闹。听到路小苏的名字后,她面色稍缓,她没想到女儿还真的和路小苏认识上了,还组建了乐队。
按照韩茹为苏灵犀制定的人生规划,苏灵犀接下来肯定是要往娱乐圈内发展的,多认识点人,那么就多一条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