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会儿,拓跋钊这般火急火燎的急行军,自然也是想早点儿抵达战场,从他行军的无所顾忌来看,那是压根就没想过这已经进入了浇河郡,凡事得多加两个小心。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定城王数万兵马,那他妈就是猪排着队让慕容孝隽杀,他也要杀几天吧?
更何况那还是拿着兵器的勇士!
除了慕容孝隽,他还怕谁?
那些牧民?
那些牧民虽然能发起一场几千人的争斗,但在他这两万大军面前,那多多少少是有点儿螳臂当车了。
所以,他这般行军倒也没啥好指责的。
“所有人,上马,都给本王记着,不求杀敌,但一定要把他们的阵型给本王冲散。
区区两万兵马也敢在我浇河郡横冲直撞,谁敢他的胆子?”慕容孝隽低声怒喝道。
众人闻言,那叫一个激动。
当兵嘛,尤其是还没见过血的兵,对战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憧憬。
你也不知道他憧憬啥,可能就是觉得当兵不打仗,总感觉和后世考了驾照没车开一样。
心里痒痒的。
还有一点儿就是男人普遍要比女人热血一些,有些时候氛围到那里了,他们自己都激动得一包子劲儿。
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军人多数都是男人的原因。
可不单单是因为体力的问题,还有男人独特的雄性荷尔蒙确实更容易点燃激情。
仔细想想,但凡热血一些的运动,男人都是拥趸,哪怕是在和平年代也是如此。
“上马,冲!”就在拓跋钊的队伍过去了将近半数的时候,慕容孝隽厉喝一声后,牵起趴在地上的战马,翻身上马,一马当先地冲在了最前面。
众人见状当即也是有样学样。
对于他们而言,让战马乖乖地躺在地上倒也不是多难的事。
片刻工夫,数万人便朝着拓跋钊的大军冲了下去。
他们所在的这个位置本来就在小土坡的最上面,刚刚众人都是埋伏在土坡的另一面倒是没有被急行军的拓跋钊发现。
当然,拓跋钊也派了斥候在前面开路,之前的斥候都被慕容孝隽给放了,只有摸到了土坡上的斥候被慕容孝隽给干掉了。
一时间,万马奔腾!
拓跋钊看到这一幕也是愣了一下,不过他倒也没慌。
拓跋钊可能其他方面的确有些问题,但在战场上,这家伙绝对是一猛将!
见状,拓跋钊也是怒喝一声:“好胆!居然敢来截杀本王!勇士们,散开阵型,今天老子倒是要领略一下高昌王的手段!”
说完,这家伙带着人就朝着慕容孝隽的人迎了上去。
他是真的勇!
真的!
在追随了慕容伏允以后,他就很清楚,作为武将,他除了勇别无是处,既然在别的方面不是别人的对手,要是连血勇都没了,他如何在慕容伏允的手下立足?
所以,只要大战一起,他每战必争先!
愣是将他的血勇之气生生地杀了出来!
都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作为拓跋钊的麾下,自然也继承了他的这份悍勇。
打起仗来,和他一样一样的,几乎无二差别。
怂这个词儿,在他们的字典里压根就不存在。
然而,慕容孝隽的麾下,在这方面,也不比他们差。
毕竟慕容孝隽是吐谷浑战神一般的人物,他的麾下自也有着他们独有的骄傲。
一时间,只见箭雨如云,那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一副热闹的景象。
战争嘛,就是残酷的。这还真没什么好说的……
“慕容孝隽,你这乱臣贼子,大汗待你如何?你竟敢起兵作乱,本王今日定将你阵斩于此!”隔着老远,拓跋钊就骂骂咧咧地喊道。
他也不管慕容孝隽听不听得到,先过了嘴瘾再说。
而他胯下,战马也是没有丝毫停滞的意思,直奔慕容孝隽就冲了过来。
慕容孝隽见状,也是当仁不让的冲了上去。
擒贼先擒王,两人都生了这样的心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