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巳时刚过,西市已是人声鼎沸。
再大的风雪也阻止不了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站门店铺门口的杨林,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忧心忡忡。
长明商铺的匾额已经挂了上去,商铺也打开了门做生意。
虽然常有人好奇驻足,但是进店一观的却是一个都没。
“哎,酒香也怕巷子深啊!”杨林叹息了一声。
再好的东西,别人不知道,那也是白瞎。
“急什么。”王德全倒是淡定很多,说道,“你瞧谁家大户人家这么早出门的,再说了,这大雪天,多冷啊。”
说完搓着手,还给手里哈了一口热气。
看着王德全搓手,杨林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我们是不是忘了什么?”
王德全也是一惊:“是了,当时那李公子让我们自己戴双手套去街上溜达来着。”
溜达是不可能了,毕竟还得看着自家生意,但是弄双手套戴着倒是不错。
其实也不是他们忘了,主要是生意人总想着多赚两个,加上手套本来就不多,都想着等卖不出去了再自己用。这跟后世种苹果的,一直吃烂苹果倒是有些相似。
只是他们也不想想,都不说最后有没有给他们剩下的,就算有,到时候也开春了,谁还戴手套啊?
想起这个,两人都进店一人寻摸了一双手套,套在了手上。
戴着手套站在大门口,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不像别人把手揣在袖笼里。
“你们这是何物?”在门口站了没多久,就有路人好奇地问了一句。
杨林见有人问话,举起双手时而握拳,时而张开,同时还说道:“此物名曰手套,冬日里最是保暖,若是客官需要,当进小店一观。”
李承乾让他们几人戴着手套上街溜达,就是想做一個活招牌,结果这几个老家伙担心生意,愣是没有一个人把这当回事。
路人年岁不大,看模样也就十多岁,衣着华丽,身后还跟着几个随从,一看就是出自大户人家。
做了这么些年生意,这点儿眼力见杨林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