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计谋(上)

小法庭 柳知非 1939 字 1个月前

焦在频黑着脸收下面包,又从抽屉里头拿出钞票递给了年轻女子。焦在频不屑于隐藏他不情愿的表情,因为从他这里掏钱就像是在剜他的肉。

焦在频接到了一个电话:“喂,陈律师……啊?真的判了10倍赔偿,那……还有什么办法吗?”

那是半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一位顾客买了两排酸奶,发现已经过期了,来到店里要求退货。焦在频对顾客说:“货可以退,但是你已经喝了几盒酸奶,这个钱不能退。”

“过期食品有害。”顾客火了。

“你喝了过期酸奶不还是好好的么?”焦在频反驳。

不几天,焦在频收到了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原告就是这位顾客。事后,焦在频解雇了理货员,因为理货员没有重新贴日期。理货员叫屈,说这个酸奶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喷码打印的,无法修改。从那以后,美香便利店的理货员就成了焦在频。

刚才,陈律师在电话里告诉他,法院支持了顾客的请求,他的便利店必须十倍赔偿。焦在频扭动了收银台上的小电扇,好让电风扇正对着自己的脸吹风,尽管现在的天气不太热,他的额头上还是渗出细密的汗珠。

店里走进两位男子,两人穿戴整齐,腰间夹着公文包。其中一位年长者对焦在频说:“我们是市场监督局的,有消费者反映你们店销售过期食品。这是我们的证件,请你配合调查。”

焦在频又调高了电风扇的风速。

两个工作人员拍照、登记,又调取了电脑中的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忙活了一阵,临走,带走了几件商品,并让焦在频在一张表格和询问笔录上签字。

2.借钱的理由

焦在频手捧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愁。美香便利店因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食品,被罚款51万元。现在,他的店每个月亏损3万,根本拿不出交罚款的钱。

屋漏偏逢连夜雨。一位中年男子走进了店里,他叫林放,是美香便利店的供货商。

焦在频知道林放的来意,他放下手里的活,立即迎上前。焦在频想的是,要用热情融化林放的心,要用好听的话堵住林放的嘴。

“林总好,请坐,请坐。请到柜台转转。”

“在频啊,我的黄豆酱卖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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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没给焦在频机会,林放的问话直奔主题。

“你的黄豆酱卖得好,还有你的牛肉酱也不错。”

“你现在一共欠我50万货款,是不是该结一下了?”

“林总,我还正想说这事,我现在遇到了难题,你看,这是市场监督局的罚款决定书。”焦在频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递给了林放。

林放拿起《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有说话。焦在频抓住这个机会耍起了嘴皮:“林总,你看我也是你的一个大客户了,我要是倒闭了,你就少了一个大客户,再说,咱们是多年的老朋友,朋友有难的时候,你总不能不帮吧?”

“那……你需要我怎么帮你呢?”

“林总,我现在是资金周转遇到了难题,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借给我50万,我先把罚款交上,我就能缓过来,很快就能把欠你的钱给结了。”

“你这样说我就不高兴了,你欠我的钱就不重要啦?”

“哎哟,林总,我知道你是个大好人,这个罚款如果不按时交的话,每天还有百分之三的那个什么……”焦在频用手指着林放手里捏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林放会意,顺手把《行政处罚决定书》还给了焦在频。

焦在频翻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最后一页:“哦,是加处罚款。百分之三,一个月就翻倍了。所以,我不能拖欠罚款呀,拖下去,我就破产了。”

林放低头不语,焦在频趁热打铁:“林总,做好人要做到底。再说,我是借钱,我给你利息。”

林放缓缓地抬起头说:“钱我可以借给你,以我公司的名义借给你的便利店,加上你的便利店之前欠我的50万,这样,你个人必须做个担保,保证还我100万。”

林放在心里是这么盘算的:焦在频个人还有一套房产,价值300万,听说这套房还没有按揭贷款,之前便利店拖欠自己的50万元货款没有担保。林放来之前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他,便利店的经营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的债务只能用便利店的财产偿还,而不能追究股东,也就是焦在频个人的责任,除非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债务做了担保。林放估算了一下,便利店现在的货物就算全卖了都不够50万,焦在频个人做了担保之后,便利店之前拖欠自己的50万也有保障,如果出现最坏的结果,焦在频的这套房子也能归自己。

“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