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掌心里的姐姐】

全能闲人 光暗之心 1913 字 1个月前

.虽然有雨,今日的香江却不算寒冷,在熙熙攘攘的接机口,周易一眼就看到了大姐周倩倩。

“大姐越来越漂亮了......”

两年多没见,大姐周倩倩还是那副容颜似玉娇柔不胜仿佛个病西施般的样子,偏偏又不是那种骨感的‘飞机场’,人家是腰细腿长凹凸有致,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要不是身边还站着大姐夫庞通,说她是周易的大学同学怕是都有人相信,哪像是三十多岁的人?

所以打从大姐结婚那天起,周易就对大姐夫庞统又是羡慕又是同情,羡慕的是同为男人,姐夫算是找了个漂亮媳妇儿,自己的‘娜塔莎’却还不知道在哪里养成着呢;同情的是姐夫今后有难了。

自家姐弟三个中就数大姐最漂亮、最温柔、最动人,却也最难养活,就跟很多美女一样,大姐也是一样喜欢打扮、喜欢名牌,喜欢别墅名车,有那么一点点儿可爱的小虚荣,她要是嫁给个有钱男人还好,如今落在一介小医生大姐夫的掌中......今后他也只能把大姐捧在掌心里呵护着了,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谁让你总想着小腰儿与翘臀呢?

曾经有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说的对“要努力读书、赚大钱,然后娶美女!”你瞧,这就是三点成一线,要娶美女,成啊,你得先赚大钱,不然迟早得做个哭泣的男人。

所以周易一直认为,大姐夫年近四十了却不见发胖。这都是大姐的功劳。他得节衣缩食啊?不然哪来大姐这一身国际名牌和路易斯威登的限量版皮包?

姐夫就是个好男人啊。

都说是京都的爷们儿小天下,魔都的爷们儿天下小。京都爷们儿那是皇城脚下成长起来的,个顶个儿都是睥睨天下的性子,眼里放不下别人,那叫豪气千秋;魔都的爷们儿则是心细体贴,心里满满的都是家庭,那叫一个心细如发。谁家的姑娘要是嫁入魔都,那就等着享福吧,保准个个都是老公掌心里的宝。

身为一名妇产科医生的大姐夫庞通。那就更是魔都百里挑一的好男人了,过日子那叫一个精细,自己是舍不得吃舍不得吃。有什么好吃好用的,都得先紧着娇妻。据大姐说,打她嫁过去,就没刷过一次碗做过一次饭,内里外里,都是他一个人在忙活。

有几次周易都看不过去了,就在电话里劝着庞通,说姐夫你不能太惯着我姐了,不然准得欺负你。庞通则每次都笑呵呵的说小舅子你怎么还胳膊肘子往外拐呢?你姐是周瑜我就是黄盖,我被欺负我开心、我乐意我上赶着我五体投地。谁让是她给了我生命中的再一次惊艳呢?既然被她拯救了,我就会一生一世对她死心塌地无有不从。

这副奴才相儿啊......

周易是恨铁不成钢,当时就问怎么你就被我姐拯救了?好像你才是个大夫,我姐还是去你那儿看病才被你勾搭上的吧?当然周易当时还是个好孩子,说话很文明。大概齐就是这么个意思。

后来听了庞通的解释,周易才明白了姐姐之于姐夫,就如甘露之于大旱、女神之于穷丝、感天动地的xx主义之于革~命者!对于姐夫庞通来说,姐姐的出现甚至都不能用‘女神降临’这种庸俗的词语来形容,而应该冠之以‘开天辟地’‘改天换地’这类伟大的形容词!

姐夫庞通也是魔都医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只是他当初选择的专业在医科内就比较那个了。居然是妇产科,准确地说是妇科,还不如产科呢。用医科学生的话来说,这就是缺乏母爱者的选择。

其实庞通比窦娥还冤,他当初选择这个学科,只是源于他的个性:他太羞怯了,就是一只脚扑朔、眼迷离的大白兔,生就一颗小兽心,虽然早在初中时就有过早恋的野望,却一直拖到要考大学了都没敢牵过任何异性的小手......

当然他家那只宠物小母狗不算。

面对这个大白兔般的儿子,庞母得有多纠结?于是老两口研究了好久,才下了死命令让他学妇科。两位老人梦想着儿子将来做了妇科医生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接触大量异性,整天救死扶伤扣扣摸摸的,这找媳妇儿不就容易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很多色男都认为这是一份‘五讲四美三热爱,光明正大耍流~氓’的理想工作,就连庞通起初也很憧憬。青涩的小医生在第一次为病人瞧病时,甚至都进入了高~潮,那天真是飘飘欲仙脚步虚浮精神亢奋仿如浴火重生的求凰凤......只可惜好景不长,很快庞医生就发现他并不能永远幸运,来找他的病人原来美女不多、恐龙不少......就他想着借工作之便中饱私欲?还有很多如狼似虎的阿姨都在琢磨着借瞧病的机会吃他这个小白脸医生的豆腐呢,那场面......哗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