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可以不逃,任由悲痛淹没自己。但为了那一双冰凉的手,兰杰决定逃走。数年的相对,早已让他把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他不能让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地狱里。
两人离开了小镇,展开了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
血路的宿命在身后紧紧追赶,兰杰所能做的,就是走远一些,再远一些。
于是四年之后,他们经过了多个国家,出现在一个高坡之下。高坡下是一个壮丽的城市,高耸的城墙和各种建筑都是雪一般的白。这个建在一条大河附近的白色城都,在午后的阳光之下美丽得有若天堂。
四年的时间,艾莉丝已经出落成一个高挑的少女,刚过完十九岁生日的她兴奋地指着下面那座城市说:“我们就住在这,好吗?”
揭开斗蓬,兰杰点点头:“嗯,我们暂时不走了。”
少女高兴地吹叫一声,就连已经长得极为神骏的白风,也兴奋地发出一声长嘶,然后人和马便奔下了高坡,朝着那座白色的城市而去。
白城苏洛世是一座繁荣的城市,在城市的周围是千里沃野,人们在这里种植着各种农物,由于气候使然,这里的稻谷年年丰收,于是这座城市又有了粮仓之称。
兰杰和艾莉丝交了税进入城市,入城是一条铺着平整石砖的路,绕过一个小广场后,便正式进入苏洛世的城区。白城的城区就像从高坡上看到的一样美丽,这里路面一尘不染,街道两边种植的绿树连绵成荫。来往的人们穿着干净的衣服,就连马车的车轮也没有一丝污垢。
对于旅行过许多地方的兰杰和艾莉丝两人来说,白城是他们所到过的最美丽的城市了。这里美得让人心醉,也足以让人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四年的时间,兰杰已经平复了不少。尽管偶尔午夜梦回,那个瞪着空洞。眼神的脑袋还会在他梦里闪过。但至少,他已经恢复平静,不用靠烈酒来麻醉自己。
在旅途中,兰杰同时也接取各种任务。随着血路觉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经和初遇艾莉丝时不可同日而语。他完成任务的时间变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务难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来,没有一次失败,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经让兰杰在猎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传说。
用旅途中赚来的钱,在白城最偏僻的一个路段买了套房子,虽然这样的两层小楼在白城里几乎是贫民才会住的房子。但对于居无定所的艾莉丝来说,少女已经很满足了。
在女孩忙着打扫屋子的时候,兰杰去了趟城里的猎人工会,搜刮了一些任务传单好了,好做挑选。回来的时候艾莉丝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干脆坐下来和兰杰一起挑任务。
“这个不错啊,讨伐一个十人左右的盗贼团,报酬也不少,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要不这个也行,一群中等程度的危险种,报酬还不少呢。”
见少女给自己挑的任务几乎都是普通难度,兰杰揉了揉她的头发道:“这可不行,我们要在白城生活,这种任务的报酬我们几天就花光了。其实我看中这一个。”
兰杰在传单里拿出一张,拍到艾莉丝的眼前。
女孩看去,那是讨伐一头危险种的任务。任务地点在距离白城几十公里外的一片山区里,危险种的名字是黑电。黑电是一头高级危险种,每逢春、秋两季就会到白城肆虐。这个任务已经发布多年,但一直没有完成,甚至有多个猎人组队去讨伐黑电,可都一去不回。这一些都写在任务的备注里,看完,女孩坚决道:“不行,太危险了。”
兰杰微笑道:“放心,你也见到这些年我厉害了不少,对于一头危险种还是有点把握的。而且你看,任务的报酬足够我们在白城生活无忧地过上好几年。再说,你也快可以嫁人了,我这不得准备准备。”
艾莉丝大叫道:“我不嫁,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所以,你别接这么危险的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