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给老子手脚放快点,你们这些兔崽子没有吃饭吗?快点干活,天黑前必须离开,我们还有很多东西得带走。”
“混蛋,小心那些炸药,你想把老子炸上天吗?”
“路奇,带上那些东西。没错,就是你脚下那只箱子。”
一个年过百半的强壮男人像狮子般咆哮着,他的声音在各间土屋里回荡。空气是如此炽热,乃至这些赤膊着上身的男人身上都油光一片,可没人敢停下来。因为一停下来,便有一双如同凶兽般的视线落到他们的身上。
那个强壮的男人在血岩荒地上已经近乎传说,迪克老爹的名字至少在荒地上流传了十年。生活在这片区域的人们,甚至能够用迪克的名字吓唬那些爱哭的小鬼。
可现在,这个传说开始没落了。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迪克也不例外。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在风暴城的主人不再是莫德之后,迪克的时代就过去了。
这一点,连迪克自己也意识到了。
迪克已经不年轻,曾经有着六块腹肌的肚子,如今已经积起了层层赘肉。他粗糙的脸上有着一圈灰白的胡子,袒露的胸口上是浓密的黑毛。红色的衬衫敞开大半,衣角收束进一条牛皮腰带里。亚麻色的宽松裤子束进黄褐色的长筒靴里,那包裹脚尖的铁皮在阳光下映射出一片灿烂的光。
可迪克的心里却一点也灿烂不起来。
莫德跨了,甚至连家族也叫人连根拔起。新的城主行事狠辣,迪克知道对方绝对容不下自己这样的人,所以是时候离开血岩高地了。所幸在此之前,他已经搭上黑铁堡的人。沙朗爵士愿意为他提供庇护,条件是迪克必须加入黑铁堡。而爵士大人将在军队留给他一个位置,爵士的一个女儿是莫德的妻子。在莫德家族被枪决时,沙朗的女儿也无法幸免。
迪克知道,用不了多久,黑铁堡的军队就会开向风暴城。而那其中,肯定有他的份。
在血岩荒地上过惯自由自在的日子,迪克很清楚给人当一条狗的生活不会好过。可现在,局势由不得他选择。在轰烈对抗,最终从血岩荒地上像垃圾一样被清理掉;以及寄人篱下,牺牲一些尊严换来生存的机会这二者之间,并不需要太多的考虑,迪克就做出自己的选择。
只是一想到自己多年的积蓄将会大半落入沙朗爵士的口袋里,迪克就感到阵阵肉痛。于是他更加大声地咆哮起来,就差没拿出长鞭抽打这些笨拙的手下,让他们手脚再快上那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