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无精症的抚养权纠纷(5)

玫瑰法则 霏倾 1145 字 1个月前

米馨感激地对她们笑了下。

三十分钟犹如过了一个世纪,宁稚已经在思考如果这次败诉,第三次起诉该用什么策略了。

“现在宣判。”审判长敲响法槌。

法庭书记员:“全体起立。”

众人起身。

法官宣判道:

“法律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依法可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法上的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监护权及其他亲属身份权。

因此,父母一方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格权侵害行为禁令的条件。

本案根据法庭审理,被告擅自带走孩子,致使原告对孩子的监护权受到侵害,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格权侵害行为禁令的条件。因此,本院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监护权的侵害。该裁定即日起生效!”

法槌敲响,判决立即生效。

米馨听不懂,但看宁稚脸色怔然,以为案子输了,哭着问宁稚:“宁律师,现在怎么办?”

宁稚侧过脸,激动道:“米馨,我们赢了!你可以接回孩子了!”

旁听席的紫丝带妈妈们欢呼道:“太好了!沐涵妈妈,你赢了!”

米馨惶惶看向宁稚:“真的吗?真的吗?”

“是的!”

……

宁稚、罗薇薇和米馨在十几位紫丝带妈妈的陪伴下一起走出法庭,来自媒体行业的一位紫丝带妈妈同步直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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