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在我们这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发生地刚好是鬼子担西瓜的发生地。不过不是六月初六,是在某年的12月份。那个月本应该是冬季了,却还感受不到一点寒气。有天凌晨四五点,有个捕鱼的阿伯天刚要亮就到船上整理今天要用的渔网。他一边整理渔网,一边看到不远处岸边的礁石旁边漂浮着一坨东西。因为天还很暗,他的船又因为在整理渔网还没打火,他举着煤油灯并没有看清是什么,也就没管他继续整理渔网。
渔网整理好,天终于朦胧亮了,老头想起前面刚才看到的东西,就再看一眼。不看还行,一看吓一跳,定睛一看!一具水流尸!卡在礁石上!一头的血!为什么确定不是伤者而是死者?几个小时不动还能是活的吗?老头吓的差点掉下河,随即拿出手机报警,接线员让他先巩固现场证据不要被破坏,他回答说我吓的都站不起来了还怎么巩固?你们赶紧的吧!
还好因为是大河,有河防派出所,接警后五分钟不到警察就找到了老头。老头还坐在船上抖的跟帕金森一样,警察下来问他是不是触电了,还是手机震动忘了关。老头颤颤巍巍的举起了他的中指,指向了前面的礁石,在场的警察无不怀疑老头在骂自己,但是还是顺着视线看过去。天已经彻底亮透了,在场三个警察也因为瞬间的惊吓差点心也凉透了,这情况他们没办法处理,只能巩固现场呼叫行政大队和痕检跟法医。
他们为什么都看了第一眼就吓年轻了?因为女尸正面朝上,头部已经撞烂了半边脸,眼珠子都突出来了!经常接触尸体的都知道,我们都怕水流尸,巨人观真的有点难顶。所以他们也怕已经是巨人观,加上脸部的惨状一般人也都吓一跳。警察也是人,只是比普通人多了份使命和责任。
我们自然也接到电话,听到是河边我们也是心里打了个冷颤。路途挺远的,横穿了整个市区,我们还顺路兜上了两位大法医。在路上我们就已经准备好面对巨人观了,茉莉花双口罩还得垫一层喷了酒精的纸巾,戴两双手套。这不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或嫌弃,这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在现场吐了或者干呕才是真正的不尊重。而生理反应,有多少人能抗衡的住?
我们到了现场痕检已经在干活了,奇怪,他们好像并没有多难受,看来遗体是新鲜的。有一点犯了难了,河边是四五米高的河堤,河堤没有楼梯可以下去,只有一条绳梯。我们只能一个个轮流爬着绳梯下去,担架就没法带了,也用不上。带不下去,更扛不上来。
我们下到了河边,法医得对遗体进行现场相验。我们暂时没啥事也不能瞎溜达破坏现场,就站在旁边跟痕检的头头唠嗑,他们来了好一会了,但是还没找到遗体是在哪漂流到这的,得结合法医给出死亡时间,再推算水流。我看了一眼旁边的管道,问了下会不会是从管道冲出来的?随即被否决了,因为整个管道前半截都检验过了,没有半点血迹,更没有半点死者遗留的痕迹,但是管道前面的缓冲台有血迹,水流并不高不大可能是先磕碰到那里再漂到下面的。
痕检的头头踩灭手上的香烟,喊了一句,来两人,我们上去看看。我们闲着也闲着就跟上去看看,果然,在管道上方的围堤上找到了摩擦的痕迹,痕迹的下方是一堆凌乱的脚印。分不清谁和谁的了,一个叠着一个,看来在这里发生过纠纷!如果不是抛尸,那这里就是案发现场。痕检头头随即召集下面所有痕检的警官,对这个区域展开搜索。说来也奇怪,在这里,荒郊野外的河堤上,通常都是脏乱差,一堆废弃物和垃圾。可是这条河堤历年来都是卫生标兵的标杆,除了杂草丛生之外出奇的干净。除了被踩塌的几丛草,只有一个在十几米远处的附近商场的购物袋,商场购物袋里只有几袋零食一瓶水和什么都没有的钱包。
法医现场相验结束,呼唤我们下去。死者是头部的撞击导致死亡,撞击处跟下水管道前的缓冲平台的撞击痕迹基本吻合,死亡的时间不足8小时,具体的要把遗体请回去解剖。也就是说这具不明身份的无名尸大概率是从河堤上坠落,头部着地导致死亡。至于是自杀还是他杀,还真难说,这个高度摔死真的得是头部着地,不然是真难,顶多多处骨折。
我们把遗体请入尸袋,给受损的脸部盖上一层布,是个比较年轻的女子,穿着黑色的棉外套和绿色长裤。身上没有任何东西,手机首饰都没有,当今社会居然还有人不带手机出门。我们把尸袋拉上,扛起来放在大胆的后背,然后用一根布绳子隔着尸袋把两个人绑在一起,我先上河堤准备好担架推车和准备接应,大胆背着遗体爬上绳梯,小胆在下面托着一起上来。我们这一行还有个名字,叫做职业背尸人。以前楼梯又小,也没电梯,我们这一行很多前辈都是背着遗体下楼的。就算现在 有电梯,有些业主不让用电梯,要么就是电梯太小,也只能公主抱或者是背着下楼。不过我们现在的担架推车已经改进很多,以前只能直进直出,后来没办法我们抬成站姿立起来,有束缚绳不会掉,后来改进了的担架推车能折成类似轮椅状,分成三段折,当然这也取决于遗体是否存在尸僵,如果遗体出现尸僵该背还是得背,该抱还是得抱。往往有些家属自己都不敢抱,别说抱,碰一碰,握握手,甚至看一看都不敢。而大胆就这么把遗体从河边背上了河堤上,我急忙托住他,自己一个人爬五米的绳梯都很累,更何况还背着一具遗体。俗话说死沉死沉,死了的真的很沉,因为你很难用到一个双方都比较舒适的角度和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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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抓紧把遗体移到担架推车上,推回车里,载着法医就往殡仪馆方向一路狂飙,还有警车给我们开路。因为需要争分夺秒,新鲜的尸体做尸检准确率是最高的,耽误一分钟都有很多变数。痕检的人带着商场购物袋和里面的东西回去化验,刑侦大队派人去商场调监控。兵分三路,整的我们也极具参与感!多少还有一丢丢激动和刺激!
兵分三路,都在争分夺秒。刑侦大队一边看监控寻找线索,一边对比失踪人口信息。痕检人员很快检验出在钱包和袋子上都残留有死者的皮屑和毛发,证实了袋里的东西是死者的。但是刑侦大队看监控的翻遍了好几天的监控都没看到死者去购物,寻找死者身份是一个大难题。没有身份证,钱包没有任何东西,没有手机,啥都没有,唯一一个商场购物袋还没有找到购物信息。但凡能看到死者什么时候去买的东西,只要她是小地球还是小蚂蚁付款,都能根据付款信息查到身份,现在只能靠失踪人口信息对比了。
经过法医解剖,死者除了几处高处坠落的骨折,没有其他伤,除了血液里和胃里的残留样本含有酒精,也没有什么病理和药理反应。但是酒精的含量不足以让死者喝醉,所以不存在醉酒失足坠落。死者的死因确定是头部的撞击导致,而头部的撞击跟现场吻合,因为疑点实在太多,行政大队列入了凶手案处理。法医回到现场做实验,用同样重量的假人做坠落实验,死者极大可能是被人从正面用力推下去的。因为不是抓,掐和击打,并没有在死者身上留下痕迹。
当案件陷入谜团,有一条失踪信息映入眼帘,是死者死亡的当天早上有人报警。报警者称自己老婆失踪了,带着钱和手机离家出走,之后就联系不上了。但是报警人描述的死者是穿红色裤子与死者身穿的绿色裤子有出入,并且死者并没有性行为痕迹,失踪的时间这么短外加上报警者称死者之带走了钱和手机并没有带走衣服,所以好像没有换衣服裤子的条件。没办法,总得试一试。警察迅速请来报警者,并且立刻带他前来辨认遗体。报警者看了一眼便认出这就是他妻子,当时我在场,他好像并没有半点难过的表情,在场的警察也看出来了,迅速带他回队里询问。
审讯的过程中警察总觉得这位丈夫有点慌张,说话支支吾吾。首先需要排除这位丈夫是凶手,而这位丈夫也的确有人证物质,事发的时候他在网吧上网,有监控也有交易记录显示他并没有离开。那他为什么闪烁其辞,支支吾吾呢?他在惧怕什么?审讯室开始一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科学研究的审讯,死者丈夫交待死者死之前他们发生过争执,所以他才去的网吧,死者才离家出走,因为有互相推搡所以怕被判定为家暴,所以有所隐瞒。警方当然不会单纯的相信,还得求证证实。
兵分两路,一路走访死者的邻居和房东,一路去死者打工的工厂。房东表示这对夫妻不是普通的争执推搡,而是天天干仗,男的好吃懒做还染上了赌博!输了钱就回家打老婆砸东西!有很多次甚至把死者打进了医院,经常看到死者进出住所的时候遍体鳞伤,死者丈夫还经常抢老婆打工的钱出去继续赌!不管钱是交房租还是有其他用途,只要让他看到钱基本就会被拿去赌,只要死者不顺从他的要求就免不了一顿打!日日如此,左邻右舍敢怒不敢言只能找房东投诉!所以房东迫于无奈退还了他们部分的租金,连夜把他们赶走,告诉他们实在没办法租给他们,已经影响了其他左邻右舍的安宁!如果真的在屋子里把人打死了这房子就没法用了,房东苦口婆心的劝了很久,外加上肯退钱,死者丈夫看到钱就愿意走,想着拿着钱可以出去继续赌!至于工厂那边,同事都说看到死者死前和一个男的在楼下一个角落推搡吵架,而且吵的很大声,至于吵什么没听清,反正男方很激动,甚至威胁死者要杀人,吵完之后男的离开了,死者随即也就回工厂辞职然后也离开了。
所有证据又指回到了死者丈夫身上,那真的是死者丈夫买凶杀人,然后自己找了时间证据逃脱法律的惩罚吗?警察带着工厂的监控证据还有其他人的口供,继续审讯死者丈夫。死者丈夫扛不住审讯压力,告诉警察当天在工厂吵架是因为死者跟他说自己被欺负了。前一天死者跟丈夫吵架后就出来了,无处可去就去找了一个同乡,希望同乡收留自己一晚。结果同乡看她孤身一人,三更半夜送上了门!随即起了歹心想对死者就地正法,死者宁死不从的跑了出来,在工厂门口蹲到隔天上班,想了想才打电话告诉死者老公,结果死者老公就找上门吵架。但是吵完架死者的老公就去网吧了,至于说要杀人,是口嗨说要把那个老乡杀了,但是赌徒哪有那个胆,说说而已。时间倒是对上了。审讯的警官问他为啥之前不说,问一点挤一点,耍谁呢?死者的老公倒是无奈,首先是家暴怕被告,然后头上绿油油说出来也的确不光彩,而且还是被迫绿的更说不出口了。那死者会是被这个老乡杀害的吗?首先这是死者丈夫的一面之词,然而死者也没有遭受过性侵。距死者丈夫提供的信息,这位所谓的老乡居住的地方距离事发地将近20公里,死者的工厂也距离事发地十几公里。更何况性侵未遂是事发前一天晚上的事,死者难道还会回去找这位老乡吗?加上死者的丈夫说的,死者是带着钱和手机离开的。那钱和手机哪去了?
目前,看来得找出这位老乡才能解开疑团!
这个案件在我们这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发生地刚好是鬼子担西瓜的发生地。不过不是六月初六,是在某年的12月份。那个月本应该是冬季了,却还感受不到一点寒气。有天凌晨四五点,有个捕鱼的阿伯天刚要亮就到船上整理今天要用的渔网。他一边整理渔网,一边看到不远处岸边的礁石旁边漂浮着一坨东西。因为天还很暗,他的船又因为在整理渔网还没打火,他举着煤油灯并没有看清是什么,也就没管他继续整理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