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老爸的笔记本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小的时候,他是一个淘气的孩子。

每每在学校里面淘气,被老师要求写检讨,还要家长签字!

回到家里吃完竹笋炒肉之后,便被老妈推给老爸:“找你老爸签字去,你老爸的字比我的字好看多了,我的字象蟑螂爬!”

然后高远就捂着身体,拿着检讨书去找老爸。

高远记得老爸高琛是东南市地质局的,是一个地质工作者。

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出差。

而每一次出差回来都会给他带一些好吃的东西!

什么帝都的麻花、塞外的糖果之类的!

弄得高远小小的心灵里面,总是期待老爸出差回来。

而且老爸的脾气也很好。

很少对自己发火,更不像老妈那样动不动就请自己吃竹笋炒肉。

即便是自己淘气了,他也只是伸出大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说什么:“男孩子淘点气不是毛病!”

然后就拿起圆珠笔,龙飞凤舞的写下他的名字:高琛!

再后来,高远记得老爸过世了!

地质局给出的答案是,老爸在带领勘探队执行任务的时候,遭遇山崩被埋在了下面!

连尸体都没找到!

当时高远只有十三岁,还是在年初中呢。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单亲!

老妈也没有在找过……

此刻,当他看见这个写着老爸名字的笔记本的时候,忍不住地脑海里面就出现了这些回忆!

皱了皱眉头,高远转身刚好看见高兴旺端着茶盘走了过来。

便急忙问道:“这个笔记本怎么卖?”

“这个啊!”高兴旺把茶盘放在了古玩店中央的古树茶桌上面走过来看了一眼说道:“这个是十多年前一个老瘸子放在我这里的,说是以后过来取。”

说着,他用手指着周边的那些像章、学生证之类的:“这些东西里面很多都是他的!”

“十多年了,我估摸着这老瘸子早就去世了吧,毕竟他搬走的时候,身体就不怎么好,一天要死要活的!”

“这是无主之物,要什么钱,你

高远对自己老爸的字很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