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给暴君的情书

“一眼见到你时,你那鬼迷日眼的样子就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不抽烟,不酗酒,不跟男类并排走……金鳞,你确定你写这叫情书,而不是气死朕的遗言?”

封亭云一手撑着桌面,一边饶有兴致的看她低头写。

结果这才没写上两行,他就看出不对劲来,一边念一边拧紧眉头。

别的漂亮姑娘写字是赏心悦目,怎么到了他的金鳞这里,看她写字需要吃稳定情绪的药了呢?

这都是人能想出来的刺儿?

这跟情书俩字能挂上边儿?

“你懂什么?这叫另类的情趣。我可是花老多心思了,你要是不满意,那我不会写了,你来写吧!”

江念初立刻抓住话把,把快戳烂的毛笔抬手递给他。

那挑衅的眼神里,哪里来得一丝一毫写情书都羞涩?

分明就是满满被逼的胜负欲。

“那你就不能换个正常点的情趣?”

暴君看着都快贴到自己鼻尖上的毛笔,还想再垂死挣扎一下。

甭管写给封枕弦的情书出自谁的手,那都写着他的金鳞的落款,他当然会嫉妒会吃醋。

要知道,他的金鳞可从未给自己写过情书,凭什么让啖王那个混账东西得了便宜?

封亭云跟江念初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在一个国子监同班读书,还能不知道她的学问不好?

但是情书又不是学术研讨,需要什么精彩艳艳的文笔啊?

只要她写的情真意切就可以了,只要她写的能让他感受到爱意就行了。

结果……就这?

“不会!”

江念初斩钉截铁断了他那不该有的念想,不由分说就将毛笔塞进他的手里。

暴君无奈的叹口气。

他能对任何人暴躁杀伐果断,唯独不能对他心头的金鳞下狠心。

“既然你不会,朕教你就是了!”

封亭云身子一转,就搂着她纤细的腰肢,自己坐到圈椅内,将她抱坐在自己修长结实的大腿上。

江念初根本来不及抗拒,毛笔就回到她的手心里,而他指腹略有薄茧的大手就包裹着她的小手,重新细细在砚台内给毛笔吸上墨汁。

要说熟能生巧,在这一刻具象化了。